153-0210咨詢:如何增加支農貸款投放,加大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工作力度,大力支持、服務“三農”?
一是強化重點領域金融支持。在確保分散農戶小規模生產的金融服務力度前提下,督促加大糧食主產區和產糧大縣的涉農信貸投放,全力滿足主要農產品,特別是供給缺口大的農產品的生產資金需求。突出加大對規模化種養殖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信貸支持,推動農業向機械化、規模化、產業化方向發展。
二是建立支農考核機制。從涉農貸款占比等幾個方面,強化支農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市場準入、監管評級、董(理)事和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內容。引導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進一步下放信貸權限,使基層行(社)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形成靈活的信貸權限管理機制。
三是大力推進抵押擔保機制創新。在法律允許、財產權益歸屬清晰的前提下,有效擴大抵押擔保范圍,積極探索開展林權、土地經營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等“三權”抵押試點,因地制宜推廣涉農補貼抵押、農用機械抵押等新型抵押擔保方式,完善農村財產產權交易體系。
四是創新產品及時滿足有效資金需求。認真分析掌握城鎮化建設、農民生產和生活條件改善的農村消費需求變化,積極創新“量體裁衣”式的金融產品,超前做好農戶信用評級,授信額度確定等基礎性工作,統籌加大生產性和生活性消費需求的金融支持。對于生產性金融需求,做到不誤農時。對于生活性消費需求,做到應貸盡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