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起16項公務支出強制刷公務卡
12月19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省財政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實施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通知》,將16個公務消費項目列入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
這16項強制結算項目是: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
有五種情況可以實行現金結算:支付給單位臨時聘用人員(不含長期聘用人員)的費用;按規定支付給個人的慰問金、撫恤救濟金等支出;簽證費、快遞費、過橋過路費、火車費、汽車費、出租車費、異地出差燃油費等目前只能使用現金結算的支出;在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零星支出;其他特殊情況確需使用現金結算的。
《通知》要求所有實行公務卡制度改革的省級預算單位,從2012年12月起嚴格執行省級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凡目錄規定的公務支出項目,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除確需現金支付的五項費用外,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原使用轉賬方式結算的,可繼續使用轉賬方式。
公務卡具有減少現金流量、便于監控管理等特點,能夠“卡”住一部分不規范的公務支出。據悉,下一步,省財政廳將不斷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部門制定相應實施細則、開展宣傳培訓,不斷提高預算單位使用公務卡結算的主動意識。同時,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強制結算目錄實施效果。(記者 蘆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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