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我省將試點“公建民營”幼兒園
一邊是公辦幼兒園學位的供不應求,一邊是民營幼兒園令人吃不消的價格,如何解決入托難,讓更多群眾享受到“物美價廉”的學前教育?
12月17日,記者從省教育廳獲悉,今年起,我省將試點“公建民營”幼兒園。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省發改委聯合出臺的《河南省學前教育“公建民營”辦園模式幼兒園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公建民營”幼兒園,由政府無償劃撥土地,按照國家幼兒園建設標準,政府出資興建,委托具有辦園資質的社會團體、社會機構或個人管理運營,與公辦幼兒園一樣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
“管辦分離”,管理、收費參照公辦幼兒園
按照規定,“公建民營”幼兒園的土地及政府投資形成的固定資產歸國有,承辦者在辦園期間投資購買的設備等歸承辦方所有。承辦方在辦園期間負責對幼兒園固定資產進行維護維修,不得擅自處理幼兒園國有資產。
“公建民營”幼兒園實行“管辦分離”,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參照公辦幼兒園管理模式委托管理。
其經費管理實行獨立核算,保教費、住宿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收費項目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和省政府規定,也可參照同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執行,不得自行提高收費標準或增加收費項目。發改、物價、財政、審計、教育等部門將加強對“管辦分離”幼兒園的收費監管,規范其收費行為。
嚴格準入機制,違規將被淘汰
為確保辦園質量,“公建民營”幼兒園有嚴格的準入機制。各縣區將進行資格審查和審批,以公開、公平的方式擇優選擇和委托有辦園資質的社會團體、機構或個人辦園。辦園法人及有關資料要備案,同時要繳納一定的保證金。
“公建民營”幼兒園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在園教職工與幼兒享受和公辦幼兒園教職工及幼兒的同等待遇和權利。“公建民營”幼兒園貧困家庭幼兒也將納入國家資助范圍。
不過,這些幼兒園如果辦得不好或有違規行為將會被淘汰。存在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產生惡劣社會影響;違反有關收費規定;無法保障教職工工資及福利待遇;發布虛假招生廣告騙取錢財及年審不合格等情況的,將會面臨“解除合同協議,收回辦園許可”的懲罰。(記者 陳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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