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6 08:22:00 來源: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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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按照要求,自2014年起,我省省級財政將依據2013年各地衛生、財政、監察、審計四部門共同核實上報的本地2012年度領取生活補助人數,按照定額補助標準,核定并列入老年村醫生活補助轉移支付補助基數。據悉,我省符合條件的老年村醫共30985名,每人每月將獲得300元生活補助。
記者10月14日從省衛生廳獲悉,我省近日下發通知,進一步明確老年村醫生活補助有關問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老年村醫登記管理制度,確保符合條件的老年村醫及時足額領取生活補助。
按照要求,自2014年起,我省省級財政將依據2013年各地衛生、財政、監察、審計四部門共同核實上報的本地2012年度領取生活補助人數,按照定額補助標準,核定并列入老年村醫生活補助轉移支付補助基數。據悉,我省符合條件的老年村醫共30985名,每人每月將獲得300元生活補助。
該通知明確,原則上對經審核認定符合領取條件的村醫,自其年滿65周歲的下一年度1月起開始發放生活補助;對因疾病、意外等原因亡故的村醫,自其亡故本年度下一個月開始停止發放生活補助。
同時,各地要完善退出機制,加強動態管理。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老年村醫登記管理制度,對到齡退出的村醫逐一建立專門檔案,收回有關證件并妥善保存相關證明材料;及時掌握新增和亡故村醫基本信息,按時調整老年村醫生活補助發放范圍。原則上,65歲以上的村醫不再在村衛生室執業,其執業證書有效期滿后不再換發新證。如因特殊情況確需延長工作年限,或執業證書有效期未滿、中途繼續執業的老年村醫,自其退出村衛生室、不再從事醫療服務的下一年度起開始發放生活補助。
(記者 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