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9 08:09:00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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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今年全面取消經適房后,“只租不售”的公租房成了保障房主流。昨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的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征求意見稿已出臺,擬對騙租、轉讓、閑置公租房等行為給予相應的處罰。
該標準規定,如申請者隱瞞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公租房,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記入公租房管理檔案;如騙租者已住入公租房里,要責令其退回,并按市場價格補繳租金,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如違規轉租、改變公租房用途,擅自裝修公租房,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的承租人,要退房,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還要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房產中介參與公租房轉租、出售業務,也要給予嚴厲處罰:經紀人員將被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經紀機構則會被取消網上簽約資格,并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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