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是層次遞進的,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民生改革獲得感,必然要求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統一和并軌。
2015年2月2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上首次提出“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的治國理政目標。“獲得感”一詞一經提出,迅即成為全國人民街談巷議的熱詞。它不僅戳中了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痛點,也點燃了人民群眾共建共享全面小康社會的熱望。2016年12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三十次會議上,再次強調“多推有利于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改革”。
“讓人民群眾有更多改革獲得感”的提出,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執政理念上的重大升華,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多推有利于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改革”,就是強調改革必須以人民群眾的真實需求為取向,通過制度和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充分滿足人民群眾的全面發展需求。概言之,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取決于制度與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與人民群眾的真實需求相匹配。
實現政府的有效供給與人民的真實需求相匹配,關鍵在于政府能夠及時、全面、準確地掌握和辨識人民群眾的真實需求,進而積極、高效、精準地回應和滿足人民群眾的真實需求。過去,我們較多地從人均收入、居民消費水平等冰冷的數據來表征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而相對忽視了人民群眾共享發展改革成果的主觀感受,導致公共服務供給與人民群眾真實、迫切的公共服務需求發生較大偏差,從而政府盡管增加了公共服務的財力、人力投入,卻未明顯帶來或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我們對東部某經濟發達縣“農村居民基本公共服務需求意愿”的問卷調查發現,該縣農村居民最迫切希望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前三項依次為生活基礎設施建設、醫療水平提升、環境保護,而政府實際做得較好的三項卻依次為生活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保障、生產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和醫療水平提升反而是居民認為政府做得最不好的事項。與此同時,我們對西部某經濟欠發達縣的問卷調查發現,該縣農村居民最迫切希望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前三項依次為基礎教育、醫療水平提升和生活基礎設施建設。這表明人民群眾的真實需求還具有明顯的區域差異。
同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需求和獲得感也處于動態變化之中,呈現出需求和獲得感層次不斷遞進的顯著特征。改革開放近40年來,改革所釋放出來的紅利,提高了人民群眾的生活質量,增強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也贏得了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對改革開放的真誠擁護。而隨著人民群眾階段性需求的滿足和需求層次的遞進,也突顯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可以說是“中國改革的2.0版”,明確將全面深化改革落腳于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正是對人民群眾需求遞進的一種積極回應。
那么,怎樣才能真正做到政府的有效供給與人民的真實需求相匹配呢?關鍵在于全面深化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在當前,改革既要整體推進,又要在重點突破,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落子,激活改革的全盤棋局。這就要求黨和政府精確診斷當前影響人民群眾獲得感的主要因素,“對癥下藥”地解決好影響人民群眾需求滿足的“痛點”。比如,腐敗不僅會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降低黨和政府的權威和公信力,而且會抵銷改革發展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所帶來的獲得感。堅定不移地反腐敗,是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的有效途徑。
再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近年來,中央政府實施的“放管服”改革,已經取得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應。盡管如此,市場主體、社會組織運行的行政成本仍然較高。未來的改革,需要結合中央提出的“放管服”三字方針,做細、做足、做好、做對政府改革的“加、減、乘、除”四則運算。具體包括:深化權力清單改革,充分發揮地方人大作用,根據法律、法規與規章制度,復查、核查轄區內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放松政府對社會事務的管控,建立健全分層次、分類別、立體式的清單體系;被賦予地方立法權的城市,還可以嘗試以法律形式確定清單,提高清單的有效性和約束力,做細政府行政權力的“減法”。嚴格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以地方立法或規范性文件形式,確定責任歸屬,建立追溯制度,針對涉及多個部門的市場和社會行為,可以考慮設置監管責任目錄,以百分比形式明確各部門的責任比例;健全配套的問責機制,切實做到“誰監管,問責誰”;通過完善信用體系,倒逼市場主體和社會組織實現行為自律,從而做足政府監管責任的“加法”。運用互聯網思維,創新在線服務方式,鼓勵和帶動市場主體、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優先運用互聯網獲得公共服務,促進“互聯網+政務服務”與“政務服務+互聯網”的良性互動,逐步形成“政務服務先上網”的氛圍,實現民眾體驗的“乘數效應”。重新梳理政務服務,從市場、社會組織與公民個人的需要出發,反推其所需的政務服務,整合服務項目,明確牽頭部門,建立常見項目一站式服務窗口、綠色通道等,變“民眾跑”為“部門跑”“數據跑”,做對市場成本與社會成本的“除法”。
進一步說,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深深植根于人的全面發展需求得到充分有效的滿足,植根于人與自然、人與社會的和諧生態之中。相應的,從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角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必須摒棄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增長的發展模式,強化政府的環境保護職能,完善環保考核問責機制,走上一條綠色惠民、綠色富國、綠色承諾的可持續發展之路。從人與社會的和諧發展角度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必須讓所有改革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首要價值,是社會和諧、民生改善的基礎,是人民群眾獲得感的重要源泉。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并不是追求平均主義,羅爾斯《正義論》中提出的正義原則或可借鑒。公平正義可以理解為機會平等基礎上的結果正義,兩者是一種字典排序式的關系。首先,需要保證機會平等,即“所有的職務和地位向所有人開放”。教育公平是機會平等的基石。因此,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迫切需要加快推進優質教育資源均等化。如改革學區管理制度、破除“學區房”效應,全面落實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平等就學政策等。
由于人的能力與稟賦存在差異,機會平等必然產生結果上的不平等。因此,需要進一步促進結果正義,即“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當前,人民群眾普遍感受到貧富差距不斷擴大,這種收入和資源上的相對剝奪感,嚴重降低了他們的獲得感。縮小貧富差距,根本途徑之一就是堅定不移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發展中不斷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大力推動就業創業,激勵重點群體增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勞動報酬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二是著眼于“解民生之憂”,深入推進養老、醫療等民生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實現基于公民身份而非戶籍、職業身份的公平的再分配。長期以來,退休雙軌制造成的養老待遇不公,飽受企業職工和社會公眾的詬病。2015年,國家全面推行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盡管沒有一步到位實現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制度統一和基金并軌,但隨著企業職工退休金在2017年實現“十三連漲”,企業職工的獲得感和公平感得到極大提高。但如前所述,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是層次遞進的,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民生改革獲得感,必然要求加快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制度統一和并軌。
當然,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除追求公平的待遇外,還必須加大再分配的調節力度,切實提高民生領域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質量和福利水平,這就要求進一步完善和健全民生財政體制,加快落實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推進公共預算透明化、法制化和民主化改革。
(作者:郁建興,系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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