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麗江發布新規:古城白天禁播音樂,酒吧一條街音樂23:30關停,其他酒店23點關停,餐吧、書吧等18:00-23:00可放輕音樂,但不準任何形式的演藝或彈唱節目。
□李 熙
麗江發布新規:古城白天禁播音樂,酒吧一條街音樂23:30關停,其他酒店23點關停,餐吧、書吧等18:00-23:00可放輕音樂,但不準任何形式的演藝或彈唱節目。(10月20日大河網)
噪音對城市發展的影響是顯而易見的,無論是對城市形象,還是市民體驗,大家都有非常清晰的認知,尤其在麗江,這種以旅游為主導產業的城市,游客體驗直接決定著城市的發展,因此,此次麗江發布新規,意在降低城市噪音,提升城市形象,提升游客體驗,不失為一個好的出發點。但新規發布后,廣大網友紛紛表示感到失落:是不是太過了,不放歌,還叫麗江嗎?古城降噪,怎可以一禁了之?
城市發展有其自身的特色和規律,古鎮的水街,夜晚的酒吧,都是游客來到麗江的理由。有人說:音樂和酒吧,是麗江的靈魂。城市的發展,總是會產生這樣那樣的問題,如果“頭痛砍頭,腳痛砍腳”,會讓人覺得荒唐可笑。無論是哪個城市,為了降低噪音就直接禁止白天播放音樂,都是不可理喻的決定。在麗江,酒吧文化、手鼓文化、書吧文化,是麗江在長期的發展中形成的特色,如果一律禁止放歌了事,豈不是因噎廢食?噪音污染,僅僅是由于放歌引起的嗎?簡單粗暴的禁止古城白天放歌,勢必會造成當地經營者生意上的損失,這筆賬,又應該怎么算?
今年10月,國家旅游局5A級景區暗訪組提出,“古城酒吧在經營時間,音樂分貝過高,存在噪音污染”,這是事件的起因。接下來,麗江白天放歌被直接禁止了。這是相關城市管理人員用手中的權力,將自身的責任遠遠推開的一種極其不負責任的行為。
要解決麗江古城的噪音問題,就要找到問題的根源,既要考慮到市民的生活品質,也要考慮到城市發展特色。適當的音樂能吸引游客,提升游客體驗,那為何不能做出規范音樂播放和演藝節目等的時間和音量呢?希望相關部門在做出任何工作決策的時候,能綜合考慮各方訴求,考慮實際情況,而不是因為害怕麻煩,不肯動腦筋,就將難題一股腦地拋給群眾。
全球十大最受歡迎拍照景點給你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