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國家旅游局公布了首批全國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名單,共有17家企業和個人“榜上有名”。
無論是什么原因,某些旅游經營服務企業和個人的不良行徑都不該成為旅游市場上的常態,而應該銷聲匿跡。
昨天,國家旅游局公布了首批全國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名單,共有17家企業和個人“榜上有名”。這是今年7月國家旅游局制定出臺《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試行)》以來公布的首批名單(10月18日《京華時報》)。
今年“十一”黃金周期間,各地出現的旅游經營服務亂象,讓公眾對當前旅游經營服務行業的現狀實在不敢恭維,旅行社不合理低價、不履行旅游協議,導游強制購物等現象在各地屢有發生。此番,國家旅游局公布首批全國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名單,彰顯了旅游部門加強對旅游經營服務行業治理的信心和決心,有利于旅游經營服務市場秩序的好轉。
這是繼開出游客不文明行為黑名單、原5A級景區山海關被摘牌等一系列重大懲戒舉措后,國家旅游部門的又一重大懲戒舉措。從對不文明旅游行為的懲戒,到對存在亂象景區的重罰,再到公布經營服務黑名單加大對不良旅行社、不良導游的懲戒力度,預示著旅游業治理工作的持續深入。
旅游經營服務企業和導游,身處旅游業鏈條的中間,是旅游業的中樞,如果任由某些不良行為恣意橫行的話,不僅損害游客切身利益,而且對景區、旅游地區乃至整個旅游產業都是極大的破壞。以云南某導游辱罵游客,強制游客購物的事件為例,就對整個云南省旅游產業帶來了強烈沖擊,嚴重毀壞了當地旅游形象。這說明,對旅游經營服務企業和個人必須進行嚴格的規范和約束。
然而,以往的情況是,相關機構對某些旅游經營服務企業和個人的不良行為,大多采取了較為隱忍的態度,要么批評教育了事,要么簡單“罰酒三杯”,結果可想而知,某些旅游企業和個人自然會我行我素,以致于強制購物、不合理低價、不履行協議條款成了旅游經營服務行業內的潛規則。這一方面暴露出相關部門前期對旅游市場的監管不力;另一方面說明某些旅游經營服務從業者拿相關規則當兒戲,習慣了從游客身上揩油。
然而,無論是什么原因,某些旅游經營服務企業和個人的不良行徑都不該成為旅游市場上的常態,而是應該盡快銷聲匿跡。對此,我們不僅要有清醒的認識,而且要有強力的應對措施。
首先,相關部門應將《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管理辦法(試行)》這一制度進一步執行好,讓公布相關黑名單成為常態,并積極與統一的社會征信系統相銜接,切實發揮其懲戒威力。
其次,政府應積極構建和完善新的旅游市場規則,通過規則來協調旅行社、導游、景區、游客之間的利益。比如,可對導游實行固定薪酬制度,通過穩定他們的收入,減少他們帶團時從游客身上獲取更多收入的依賴;再如,可實行景區反哺旅行社制度,通過合法途徑增加旅行社的收入。在此基礎上,加強對旅游市場的監管,從而讓旅游市場步入正軌,以減少各類經營服務亂象的發生。
更多配套措施
要讓旅游經營服務黑名單發揮應有的震懾和教育作用,就要增設更多嚴厲的配套措施,增加其懲戒、威懾力度。加大黑名單中違規違法旅行社和人員數量及級別的曝光力度,尤其是對一些大的知名旅行社等的違規違法行為,也毫不手軟進行曝光;對進入黑名單的違規違法旅行社實施嚴格的業務限制,即根據不同違規情節明確不能進入相關服務市場的時限等。
河南 余明輝 □ 桑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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