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日,國家發改委、國家旅游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將從今年9月起開展為期一年的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
8日,國家發改委、國家旅游局聯合發布《關于開展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將從今年9月起開展為期一年的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工作。在國慶等法定節假日期間,將加大旅游市場巡查力度。發改委表示,對相關景區,將開展定價成本監審,監審時,應扣除維持景區正常運營以外的其他開支,并主動公開成本監審結果。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景區,門票價格明顯偏高,社會反映強烈的,由價格主管部門開展成本調查,引導其適當降價。(9月9日新華社)
“兩節”將至,不少景區門票價格再次上調,兩部委出臺專門“整治通知”,自然契合各方期待。當然了,推出這類臨時性的行政干預手段,也許恰恰從側面折射出,常態化價格管理機制的失效。近年來,職能部門雖然出臺了一攬子的法律法規,試圖將景區門票定價納入規范化軌道,卻似乎仍然難以撼動,各地錯綜復雜的利益格局和漲價沖動。
最新發布的“專項整改通知”,其核心邏輯無疑有二。其一,重新宣示了門票提價的程序要求,比如說公示時限、調整幅度等等,據此嚴厲打擊“違反規則的漲價”;再者就是,新增了“成本監審”的環節,通過財務審計、信息公開,避免景區自說自話地論證“漲價合理”。經過這一輪整治,公眾似乎有理由期待,短期內不再出現荒唐的“門票漲價潮”。但是在此之后,我們又是否能找到一種長久適用的方法,來徹底確保景區門票的公平定價呢?
“景區”身份的復雜性,決定了其門票定價的諸般糾結。標榜全民資產、公益屬性的所謂景區,現實經營中卻是不折不扣的商業化運作。整體外包、特許授權、產權托管等等一連串的市場化操作,使得景區本著“利益最大化”原則,自然傾向于不斷上調門票。且,地方職能部門為了維護既得利益,多數時候也只是聽之任之而已。
景區運營方與地方政府深度勾連的利益關系,更使得“門票上漲”失去本地化的制約力量——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盡管各地景區違規提價之事屢有發生,但我們卻很少看到,有當地的物價部門出手整治。此般語境下,幾乎唯有自上而下的專項整治,才是遏制景區瘋狂漲價的可行手段。可眾所周知的是,這一樣并非是長遠之計。
此次景區門票價格專項整治,即便是一種臨時性的應急舉措,卻也在兩個方面給整個社會以啟示。一方面,拋出“成本監審”的概念,無異于明確了,景區經營的倫理基礎,那就是“收支平衡,合理盈余”;另一方面,由中央部委牽頭治理,也提示我們,要超越地方利益的掣肘,更多嘗試以垂直化、簡練化的管理體系,倒逼門票定價的理性回歸。一言以蔽之,從“權宜之舉”中尋找普遍適用的經驗,并通過適當的機制設計將之長效化,才是破解景區漲價怪圈的可行路徑。(華西都市報評論員 蔣璟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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