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有群眾反映稱,鄭州市北林路街道辦事處廣電社區北云鶴小區門口的一條道路上,正在沿路違規開建一排門面房。在鄭州市北林路街道辦事處,該辦事處辦公室的徐主任稱,那條路是在馬里莊第二村民組土地上,是該村民組的集體土地。
近日,有群眾反映稱,鄭州市北林路街道辦事處廣電社區北云鶴小區門口的一條道路上,正在沿路違規開建一排門面房。記者調查發現,該處建筑未獲得規劃許可證,且已被下達拆除通知,但該雙層建筑依然在繼續建設。
如今,鄭州市北林路街道辦事處廣電社區北云鶴小區門口,一條與廣電南路交叉的南北路上,一排房屋正在從南到北沿街搭架,占據了這條小路的將近整個西半幅。記者詢問附近群眾,他們稱,此前這條路就比較擁擠,有停車的、有賣菜的,本希望社區能給它好好改造一下,方便群眾生活出行,誰知道現在又占了半條街蓋房。
此前,記者針對此問題采訪了廣電社區主任李愛國,他在電話中稱,這排房子是社區建設的社區服務中心。當記者詢問是否有規劃局的規劃時,李愛國稱他不知道,這些手續應該在辦事處。
在鄭州市北林路街道辦事處,該辦事處辦公室的徐主任稱,那條路是在馬里莊第二村民組土地上,是該村民組的集體土地。社區正在建的房屋,是根據中共鄭州市委、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堅持依靠群眾推進社區管理創新的意見》和《鄭州市社區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建設的社區服務中心。至于是不是有規劃,需要問辦事處分管社區的辦事處張副主任。記者聯系到張副主任,她稱,有沒有規劃還得問社區。
隨后,記者從鄭州市城鄉規劃監察支隊了解到,該支隊接到過群眾舉報后曾于今年7月30日到達舉報現場,北云鶴小區位于金水區廣電南路北側、花園路東側,廣電社區未經批準擅自于2014年7月在北云鶴小區大門對面擬建設兩層框架結構樓房一處,用于社區辦公用房,隨后依法提取了影像資料,施工現場工作人員未能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執法人員當即依法對該項目下達《責令停止建設決定書》(鄭城規責停決字[2014]409054號),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7月31日支隊向市建委發協查該項目的函,8月14日向市政府上報拆除該項目的請示;8月21日支隊將市政府批準拆除該項目的批示轉至金水區政府。并依據《鄭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違法建設查處工作的決議》(鄭人常[2012]36號)之規定,由金水區政府對該處違法建設進行拆除。
11月初,記者聯系到設置在鄭州市金水區城市管理執法局的金水區違法建設指揮部,當問及北云鶴小區違章建筑時,對方稱他們的確接到過對該違章建筑的拆除要求,并已將拆除工作轉交給北林路街道辦事處。
近日,記者聯系到北林路街道辦事處書記楊宇峰,對于該處建筑違章情況是否清楚的問題,他并未回應,只讓記者聯系辦事處副書記王棟,記者撥通王棟辦公室電話,一工作人員稱王棟不在,在得知記者采訪問題后,第二日回應稱,該建筑已在上級備案過的,此后再無其他回復。
北云鶴小區一位居民稱:“聽說社區讓一些居民簽字同意建設這排房子,我是不知道,知道也不會簽字,這明顯就是門面房,不說這些門面房的利益歸屬,至少政府做事得依法依規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