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為避免房屋“黑中介”突然關門事件再次發生,相關部門需要調整監管模式。
近期,全國多地出現房屋“黑中介”突然關門事件,暴露出來監管存在“空窗期”。為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相關部門需要調整監管模式。
在蘭州,甘肅正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的50家店鋪9月4日突然關門,400多名受害人被騙金額達到6656余萬元。許多購房者認為,政府相關部門的監管存在缺失。
記者了解到,該公司2013年3月在蘭州成立以后,當地工商部門為其頒發了營業執照,但一直未獲得房管部門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質證書和物價局的收費許可證。至事發時,該房屋中介公司仍未取得相應資質,屬于違規經營。既然是違規經營,為何在事發前沒有被取締呢?
據了解,今年7月當地工商、房管、物價等部門聯合對房地產中介市場專項治理時,就發現該中介未取得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質證書的問題。當時采取的處理辦法是,責令其補辦證件,并向社會進行公告,將其列為“黑中介”名單。之所以沒有將其取締,這幾個單位的負責人表示,他們的執法權力非常有限,只能責令其進行整改或者行政處罰,而沒有權力進行取締和查封。
我國實施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后,此前的“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許多創業者先到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后從房管和物價部門申請相應許可。而從申請開始到辦理完成相應許可的時間段里,許多中介網點的業務實質上已經展開,形成事實上的監管“空窗期”。
而對于改革后出現的這個短則一兩個星期、長則一兩個月的“空窗期”,相關部門的監管模式應做出相應調整。
以房屋中介市場為例,可以在交易資金監管下更大力氣。目前,一些地區的二手房交易結算資金的專用存管賬戶尚未建立,許多購房者的資金實質上在“裸奔”,一旦進入“黑中介”的賬戶將很難追回。相反的,如果讓建立房地產中介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成為一種強制性的規定,則能減少很多購房者的損失。
另外,還可以參照網上購物“支付寶”的模式,加強對房地產中介信用的監管。當中介遭遇購房者的“差評”較多時,相關部門應適時介入調查,并根據調查結果,對失信的中介施以不同程度的處罰。此外,可以考慮將處罰結果寫入企業和相關責任人的信用記錄,讓失信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記者 屠國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