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蝸居被征收,“特殊人群”可置換成最低50平方米的房;老屋沒有房產證,被征收也不會兩手空空……
核心提示 小蝸居被征收,“特殊人群”可置換成最低50平方米的房;老屋沒有房產證,被征收也不會兩手空空……昨日,鄭州市政府下發《關于國有土地上征收補償的實施意見》,不僅給“小房子”、“無房本”一族的被征后的日子提供保障,還首次全面提出了搬遷、臨時安置等保底性保障規定。
領低保的“特殊人群”最低可分50平方米的房
農業路高架施工在即,可是農業路與南陽路交叉口附近一個老小區居民范瑩很擔心:她家不過20多平方米,如果被征收后,直接拿錢,錢太少;選擇置換房子,去哪兒換這么小的房啊?
而根據新政,特殊群體可免差價置換一套最少50平方米的房子。鄭州市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解讀意見稱,符合三個標準屬于特殊群體,即“領取本地社會最低生活保障金”、“屬于被征收人的私有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他處確無住房”。
新政明確,對于特殊群體,按市場評估價不足以讓他們購買建筑面積50平方米類似的住宅房屋,由負責征收的市、區政府購買建筑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的房屋進行產權調換,被征收人免交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以內的房屋差價。
這一利好政策,即日起,將在鄭州市各個縣、市、區同步執行。
【解釋】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也可以領取補償款
老屋沒有房產證,被征怎么保障補償?根據新政,無證房屋經過負責征收的市、區人民政府出具認定結論后,可以按照認定結論結合房地產市場評估價進行補償。
不少市民將房屋抵押給銀行或個人,補償款多少誰說了算?鄭州市政府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協商。協商一致,房屋征收部門就按協議給予補償;協商不一致,補償款將交給公證機關封存。他還提供了另外一套方案,就是可以選擇房屋安置代替補償款,那么新安置的房屋可以再次變為抵押房屋。
【翻翻保障包】
房屋確定被征收后,在搬家、安置等方面,《意見》也給出了一系列保底性保障措施。
1.搬家:保底1200元等期房的還會發兩次
房屋被征收,不能空著口袋搬家。根據新政,住宅類房屋,每平方米補30元的搬遷費,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發放,其中貨幣補償或現房安置發一次,安置期房“兩次搬家”族還會發放兩次。非住宅房每平方米40元發放搬家費。如果被征收房屋已經租賃出去,那么搬家費將發給待遷租客。
2.安置:每月保底1200元超期要加錢
除非提供周轉用房,讓被征收人臨時過渡也要有補助。新政顯示,選擇期房安置并由被征收人自行解決臨時安置的住宅房者,在一過渡期間,按每平方米每月20元發放臨時安置補助,保底1200元。選擇現房安置或貨幣補償的,按上述標準一次性支付6個月。
臨時安置期限長了要漲安置費,多層建筑不超過24個月,高層建筑不超過36個月。超過期限一年以內(含一年)的,費用要提高到每月每平方30元;超過一年以上的,將提高至40元。
非住宅房中,現房安置或貨幣補償的,臨時安置費按市場評估價的4%支付;期房安置的,按8%支付。非住宅房臨時安置期限不得超過36個月,超期需要協商增加補助。
3.其他:一次性發放三年的物業管理補助
房子被征收,還將一次性得到三年的物業管理補助,每平方米每月1元的標準哦,不足60平方米要按60平方米補助。另外,征收當事人還有權協商確定裝飾裝修補助。
如果因為征收造成了電話、網絡、水電氣暖等,或空調、熱水器、精密儀器等固定設備的拆裝,有既有規定的,將依規補償;沒有規定的,按照安裝人工機械費的70%給予補償;大型設備拆裝費按原設備折舊后價值的15%補償。
另外,住宅房按期搬遷交付,按被征收房屋有證建筑面積給予每平方米不超過200元、每證總額不超3萬元的獎勵;非住宅房則可按房屋評估價2%以內給予獎勵。(記者 朱琨 王磊)
原標題:鄭州市出臺國有土地房屋征收標準方案 特殊人群可免差價置換50㎡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