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將上調市區城鄉居民低保標準
7月11日,記者從新鄉市民政部門獲悉,我市將提高市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和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
據了解,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促進我市經濟和社會協調、健康發展。根據有關規定,我市市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市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800元;市區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80元,分散供養標準由每人每年不低于13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市區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由每人每月4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市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從2012年7月1日起執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市民政部門負責人介紹,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標準隨著經濟的發展而上調,這次調整后的新標準,將惠及市區城市低保戶9147戶、22116人,農村低保戶6349戶、11929人,五保對象637戶、647人。(記者 李蕊 實習生 袁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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