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陽“法官村長”扎根基層溫暖民心
7月7日是星期六,汝陽縣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張小麗卻沒有在家休息,而是到陶營鄉南寺村去看望鄉親們。在汝陽縣法院像張小麗一樣經常放棄休息時間深入到各村工作的共有81名干警,他們分包著該縣的216個行政村,“法官村長”是村民送給他們的新稱呼。
在創優爭先活動中,汝陽縣法院的黨委一班人在苦苦思考著一個問題:搭建一個平臺、建立一種機制,用人民群眾看得見、摸得著、感受得到的方式,將司法的觸角延伸到最基層,把法院的執法形象曬到陽光下。
2011年3月,被稱為接地氣、貼民心、展形象的派駐“法官村長”制度隨即推進。化解糾紛、普及法律、信訪穩控、指導民調……81名“法官村長”紅紅火火干了起來。
“‘法官村長’工作制度其核心內容是改變法院被動等待群眾上門立案、單打獨斗處理矛盾糾紛的局面,與綜治網絡互相融入,互相借力,及時發現糾紛,化解矛盾,讓黨的溫暖暖到民心。”汝陽縣人民法院院長雷洪文說。
為了讓“法官村長”長期扎根農村,汝陽人民法院想方設法把這項制度納入法院的日常管理中。進村排查、登記梳理、引導分流、分類調處,四個有機結合的階段構成矛盾排查化解機制,要求“法官村長”必須做到每周一個電話溝通,每周一次進村走訪,每季度一次送法下鄉,每年一次工作通報。按規定,“法官村長”們將通過隨機抽查、座談會、上報工作總結等方式接受嚴格考核。
與嚴格的考核機制相配套的還有完善的監督機制。該院每月都要采取翻閱資料、隨機抽查、民意測評等三種方式進行督查,并配以案件評查制度。
法官駐村工作實行一年多來,該院訴訟案件在所有案件中的比重由77%下降到61.72%,民事案件調撤率提高了9個百分點,上訴率下降2.5個百分點,發還改判率下降3個百分點,沒有發生一起新發信訪案件……與此同時,在全省法院群眾滿意度調查中,汝陽縣人民法院由上一年度的第47名上升到第25名。
農村群眾對這些主動上門的“法官村長”打心眼里親近。閆喜安是上店鎮李莊村的農民,2011年8月,他為鎮里一家人蓋房子,不小心從房頂摔了下來,造成右腿骨折。因建筑隊和房主對賠償意見不一致,他的醫療費長期得不到解決。后來他試著撥打了“法官村長”的電話,沒想到法官吳文波立即就過來了。經過幾次調解,他很快就拿到了8000元賠償款。
李莊村支書張丙吾說,過去處理村民糾紛,村干部往往憑的是交情“和稀泥”,現在不同了,有了“法官村長”,憑的是法,解決問題更硬氣,老百姓也更服氣。
上店鎮黨委書記劉京章說,法官駐村工作實行一年多來,到鎮里上訪告狀的人數大減,鎮黨委、鎮政府可以騰出更多的精力用于經濟建設了。
“‘汝陽模式’的‘法官村長’工作機制是馬錫五審判方式在當代的具體實踐。是轉變觀念,更能動地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只有走群眾路線,老百姓才會擁護你,法官沉下去,民心才會升上來。”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如此評價“法官村長”機制。(記者黃紅立 通訊員赤軍 孫世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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