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酒女用性愛視頻逼結婚 遭強奸后被勒死
信息時報訊 四年前,廣州增城一家酒吧一名23歲的陪酒“公主”被發現慘死在出租屋,遭捆綁、強奸、皮帶勒頸、頭纏膠帶,而且尸體殘留多人DNA。一審認定,死者的情人薛小偉在受到死者以性愛視頻為要挾而提出結婚的要求后,雇兇強奸婚外情人,后決定捆綁勒頸滅口。薛小偉被以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判處死緩后提出上訴,昨日該案在廣州中院重審,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
23歲女子慘死出租屋
一審判決書顯示,2012年3月22日,23歲的妙齡女子賴苗苗(化名)被人發現手腳被捆、頸系皮帶、頭纏膠帶、全身赤裸,慘死在廣州增城一出租屋。賴苗苗是增城一家酒吧的“公主”,來自江西。第一個發現賴苗苗死亡的人,是負責管理“公主”的“薛總”——薛小偉,也是死者的情人。
一審查明,薛小偉找來了趙明義對賴苗苗實施性侵,在趙實施強奸后“補刀”,薛用賴苗苗的皮帶綁縛其頸部,而后反鎖出租屋大門離開現場。22日17時許,賴苗苗被發現時已經死亡。經法醫鑒定,賴苗苗系被扼壓頸部致嚴重機械性窒息死亡。
賴苗苗到底是誰殺死的?
警方查獲一段賴苗苗用手機錄制的性愛視頻。警方認為,薛小偉的殺人動機是賴苗苗以性愛視頻為要挾,對他提出結婚要求,此舉惹怒了薛小偉。但薛小偉否認此說。而另一涉案人供述,他確有捆綁、強奸賴苗苗,但沒有用到皮帶。他受到薛小偉的“有償雇傭”實施的強奸行為,因為薛小偉要擺脫情人的糾纏。
趙明義聲稱,他離開時賴苗苗并沒有死亡。在樓下,薛小偉給了他一張此前為賴苗苗辦理的銀行卡并告知密碼。
一審判處死緩 高院發回重審
2014年12月22日,廣州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和強奸罪,對薛小偉判處死緩。同案人趙明義被另案處理,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此后,薛小偉不服上訴,堅稱無罪。廣東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發回廣州中院重審。
昨日上午,薛小偉堅稱無罪,他辯稱在案的30多次供述中,有不少是在半夜被提審時作出的。辯護律師對死亡時間提出質疑,認為死者死亡的時間與薛小偉出現的時間不符。針對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法官傳喚了三名鑒定專家出庭質證,他們分別對死因鑒定、死亡時間鑒定等接受法庭詢問并當庭作出解答。
據悉,目前該案尚待進一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