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9 06:31:00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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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管理辦法”出臺后,市民騎電動車或許不會那么“隨意”(資料圖) 記者 趙卓/攝
喊了好幾年,也沒把《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喊出臺。昨日召開的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有關部門在報告中透露,該辦法已經起草完畢,需要列入年度立法計劃,將積極推動該辦法早日公布實施。
再提“電管法”
“電動車管理辦法”需列入年度立法計劃
昨日上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收到省政府關于“省人大常委會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見和建議落實情況的報告”。
報告在談及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時稱,根據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工商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要求,借鑒全國部分省份電動自行車管理經驗,結合我省實際,省公安廳起草了《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對電動自行車(簡稱“電動車”)的生產管理、市場準入、登記管理、路面管理等進行規范。
報告稱,因該辦法涉及行政許可的設立,需要列入年度立法計劃,目前正在按規定程序辦理。
“我們將根據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要求,積極推動該辦法早日公布實施。”報告再次用了“早日”這個字眼。
回顧
為電動車立法,5年還沒“立”起來
早在去年9月份,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就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舉行專題詢問。
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8位委員分別就城市交通擁堵、電動自行車管理等問題直接發問,時任副省長秦玉海帶領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教育廳等政府職能部門的相關負責人針對問題,分析原因,一一作答。
當時,省公安廳有關負責人說,根據原有的法律規定,電動車最高時速不能超過15公里。現在有些電動車時速突破了40公里,甚至更高。針對這個問題,我省多個部門反復研究,已經制定了《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草稿已提交有關部門審核,希望這個辦法盡快出臺。
河南商報記者查閱資料獲悉,全省范圍內,這不是第一次提出制定電動車管理辦法。
早在2009年4月底,鄭州市政府法制局召開座談會,就《鄭州市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并稱審議后的管理辦法有望于年內出臺,但之后再無下文。
剖析1
電動車安全隱患很大
電動車在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時,也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甚至被認為是“肉包鐵”的馬路殺手。在如今非常“堵”期,電動車毫無疑問已成為影響交通安全和道路通暢的重要因素。
很多人把電動車稱為“肉包鐵”,是因為電動車容易出現超速行駛、不按交通規則行駛等現象,這不僅會導致違章事故多發,騎車人也極易受到傷害。
電動車使用門檻低,許多人并未按規定登記入戶,更無強制保險的支撐,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對于肇事者、受害者來說損失極大。
剖析2
“電管法”為何難產?
截至2011年6月份,全省電動車數量達到了1140萬輛。
對電動車進行長期觀察研究的朱先生認為,“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難產,以及電動車交通事故高發背后,是其與汽車、行人的路權之爭日益白熱化。
以鄭州市為例,許多路段并未將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分開,這導致電動車不得不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或沖上人行道,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難產記
2008年11月,鄭州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鄭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規定電動自行車不上牌罰款50元、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但時過一年,鄭州街頭的60多萬輛電動自行車依然沒有上牌登記。
2009年4月,鄭州市政府法制局召開座談會,就《鄭州市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并稱審議后的管理辦法有望于年內出臺,但之后再無下文。
2011年10月,省公安廳表示已會同工業和信息化廳、工商局、質監局等部門起草了《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草稿。
2012年9月,省十一屆人大第二十九次會議召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況的專題詢問會”。省公安廳稱,當前,在學習借鑒外省經驗的基礎上,會同相關部門起草了《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并已報省政府有關部門審核。
2013年5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省政府關于“省人大常委會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見和建議落實情況的報告”中稱省公安廳起草了《河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需要列入年度立法計劃,推動該辦法早日公布實施。
(記者 齊亞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