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8 06:58:00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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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條例》及《備案規定》的制定與發布,使黨有了第一部正式、公開的黨內“立法法”,對推動以黨內法規建設為核心環節的黨的制度建設,提升黨的建設的科學化水平,豐富拓展執政黨建設的新路子具有重要意義。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教授甄小英
27日,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及《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對外公布。《制定條例》對黨內法規的制定權限、制定原則、規劃與計劃、起草、審批與發布、適用與解釋、備案、清理與評估等作出了明確規定?!秱浒敢幎ā穼h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的原則、范圍、期限、審查、通報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教授甄小英表示,這兩部重要黨內法規的制定和公布,使黨有了第一部正式、公開的黨內“立法法”。
首提黨內法規“五年規劃”
《制定條例》規定:制定黨內法規應當統籌進行,科學編制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和年度計劃。據了解,這是黨的歷史上第一次提出編制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教授甄小英:編制“五年規劃”有利于加強黨內法規建設的頂層設計和整體布局,明確法規制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保證其系統性、協調性和前瞻性。五年規劃同五年一屆的黨代會相銜接,也有利于檢查黨代會關于黨的制度建設要求的落實。
《制定條例》對征求意見環節作了細化規定:一是規定征求意見時應當注意聽取黨代表大會代表和有關專家學者的意見;二是規定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黨內法規草案,應當充分聽取群眾意見;三是規定征求意見可以采取書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座談會、論證會、網上征詢等形式。
同時,《制定條例》對“前置審核”程序作了進一步完善,明確審議批準機關收到黨內法規草案后,要交由所屬法規工作機構進行審核,并規定了發現問題后的處理辦法和程序。
甄小英:上述程序的修訂,有利于解決一些地方制定黨內法規過程中閉門造車、脫離群眾、脫離實際、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以及由此導致的一些黨內法規質量低,甚至存在與國法、黨紀相沖突和損害群眾利益等問題。
明確中央與地方黨委法規制定權限
與1990年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程序暫行條例》相比,《制定條例》將原條例名稱中的“程序”二字刪去。同時,將省區市黨委制定黨內法規活動納入適用范圍。
甄小英:這次修訂增加了制定工作的實體性要求,特別是對黨內法規制定權限作出專門規定,明確了哪些事項只能由黨的中央組織制定、哪些事項可以由中央紀委、中央各部門或省區市黨委制定,有利于從根本上避免或減少無權制定、越權制定、重復制定等無序制定現象,確保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同時,將省區市黨委制定黨內法規納入適用范圍,有助于解決省區市黨委制定黨內法規的做法不夠規范的問題。
強化監督防“紅頭文件”打架
在這次修訂中,《制定條例》用專章對黨內法規備案、清理與評估作出規定:
一是細化了備案制度,規定中央紀委、中央各部門和省區市黨委制定的黨內法規,應當自發布之日起30日內報送中央備案。正是配合這項制度,同步制定了《備案規定》。
二是增寫了清理制度,要求黨內法規制定機關應適時對黨內法規進行清理,并根據清理情況及時作出廢止、失效或者予以修改等處理。據了解,中央正在全黨部署開展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這在黨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
三是確立了實施后評估制度,要求黨內法規制定機關、起草部門和單位根據職權對黨內法規執行情況、實施效果開展評估。
甄小英:這些做法有利于強化對黨內法規的監督,解決“紅頭文件”打架等問題;有利于摸清“底數”,加快構建科學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有利于督促黨內法規的實施,維護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嚴肅性、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