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8 06:19:00 來源:大河網—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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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兒沒有發票……”“不要發票給你一瓶飲料吧?”在餐館消費后,您索要發票時,是否也遇到過類似的事情?5月27日,記者走訪鄭州多家餐館,發現就餐后不給發票的現象普遍存在,成為不少消費者的郁悶事。
餐館不開發票打“白條”
前幾天,鄭州市民陳先生和朋友到政二街上的一家川菜館吃飯。在結賬時,服務員告知月底發票用完了,只能暫時開個收據,可在下月初來取;如果不開發票,可以打9.5折。“這不是明擺著不想給發票嗎?”陳先生說,為了兩三百元,我還能再跑一趟?再說我是個人消費,又不報銷,這事后來就不了了之了。
5月27日中午,記者在紫荊山公園附近隨機采訪了幾位市民,不少人表示遇到就餐后不給開發票的情況很讓人生氣。“吃飯不開發票,多集中在中小型餐館。”市民何先生說。
為何不愿給客人開發票?一位餐館老板說出了其中的門道:小餐館的利潤薄,老板的納稅意識不高,顧客也不會為了張發票太較真。
核定征收的稅收漏洞
如果不開發票,商家可以省下多少稅金呢?據了解,100元面值的發票,商家要按10%的比例繳納10元稅金。如果消費者接受不要發票打9.5折,商家等于變相省了5元稅金。
記者發現,有的商家甚至給不要發票的顧客打出9折或8.8折的優惠。既然與繳納稅金的比例無異,商家為何不直接開具發票?鄭州市地稅局發票管理局副局長梁紅軍說,國家稅務總局曾在2007年出臺辦法,采取核定征收方式規范個體工商戶會計賬目。然而,這套政策被個別商家利用,成為餐館打“白條”的癥結所在。
舉個例子說,一家中小型餐館每月核定5萬元的營業額,稅務部門為其提供5萬元的定額發票。當定額發票不夠用,需要重新核定征收額,餐館也要隨之提高納稅額度。如果消費者選擇不要發票打折扣,商家的定額發票就不會超額使用,自然也不用重新核定征收額,實際上是一種偷稅行為。
應全面推廣“機打發票”
只要發生了消費金額,店家就應當為消費者按消費金額開具發票。鄭州大學商學院教授周修亭說,定額發票容易逃避稅收,如果采用機打發票,稅務部門就能隨時監控其營業狀況,納稅人實額繳稅,索要發票難的現象才能得到遏制。
據了解,鄭州市大型餐飲企業已開始使用機打發票,但中小型餐館還未全面推行。梁紅軍說,鄭州市有近兩萬家中小型餐館,均使用定額發票,遇到商家不開發票的情況,消費者可直接撥打地稅熱線12366投訴。
據悉,全國一線城市服務業已全面推廣機打發票。例如重慶市為推廣機打發票,嘗試實行POS機聯網,消費者刷卡可直接打印出發票;上海市則給商家免費發放了小型打票機。
(記者 欒 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