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5 08:41:00 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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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猴子手牽手救溺水小豬廣告被指易誤導觀眾
11日廣東惠州市博羅縣3名初中生手牽手救落水同伴,卻不幸滑入江中致5人溺亡一事引發網友唏噓,人們在網上也再次討論起關于未成年人如何在自保前提下救助遇險同伴的問題。近日,有網友翻出央視少兒頻道去年一則動畫公益廣告,指責其“見義勇為人人夸”的內容有誤導之嫌,而其中小猴子手牽手拯救落水小豬的內容更是與博羅縣這起悲劇場景驚人相似。
視頻回放:猴子撈月是為救落水小豬
12日,網友“岳澄”指出,去年有一則公益廣告在央視少兒頻道播了一年,“就是在教小孩子拉手搶救溺水同伴,美其名曰《見義勇為人人夸》”。
而在“岳澄”給出的鏈接里,中央電視臺CCTV看點的法人“CCTV看點”保留著去年9月6日發布的這則30秒公益廣告。其內容為:眾人嘲笑猴子撈月,誰知“撈月”是為了救掉進河里的小豬。小猴子苦于“我們又不會游泳”,于是想出了“那就吊起來撈唄”的辦法,成功將小豬救上岸。眾人紛紛稱贊小猴子是“見義勇為的大英雄”。
家長質疑:
先教自我保護再談見義勇為
包括“岳澄”在內的一些網友在留言里表示了質疑,認為這一內容放在少兒頻道播出并不妥,有誤導孩子錯誤施救落水同伴的嫌疑,要求從少兒頻道撤掉該廣告。
網友“鍋仔魚丸”認為:“請先教小孩子自我保護再去談見義勇為。一個不會游泳的人遇到有人溺水絕對不應該跳下去陪死,而是通過呼救、遞竹竿之類的其他方式救人。”
記者搜索發現,該公益廣告播出之際,陸續有家長在網上表示不滿,網友“潛水五年才注冊”在看過該廣告后稱:“我老婆看后告訴女兒,不能下水可以報警。兒童沒有分辨能力,這不是誤導嗎?這個廣告還不如在假期做一些水火電的安全教育呢。少年拉手互救出過多少事了。”
網友“曝曬可可”也指出:“孩子很會模仿,喜歡表揚,看到這樣的廣告真保不準有去見義勇為的,可孩子本身就不具備救人的能力,這樣的廣告簡直就是誤導孩子,后果誰擔呢?”
制作公司:
未從央視處收到投訴反饋
根據一篇來源于中國動漫產業網、發布時間為去年10月19日的報道顯示,該公益廣告為廣西桂林高新區創意產業園留學人員企業坤鶴公司出品的《可可小愛》系列公益廣告的一部分,其功能為“傳播文明、弘揚美德、宣正能量”。并宣稱,這組公益廣告除了在CCTV合作首播,也在全國300余家省市電視臺聯合播出,“獲得了廣泛好評”。
坤鶴公司商務總監王靜對新快報記者稱,央視買斷了這系列動畫公益廣告兩年的播映權。據他所知應該是去年7月開始播出,但現在還有沒有在電視上播放他并不清楚。他強調,從未從央視處收到對于該公益廣告的任何投訴反饋。
孩子你該知道正確施救法
以不下水的岸上救援為首選
央視新聞官微昨日制作圖表宣傳“救人宜先易后難以免誤人自誤”。該圖表指出,發生警情時,岸上群眾要第一時間報警,然后及時呼喊其他人協同施救。“救援方法選擇由低風險至高風險順序,以不下水的岸上救援為第一選擇”,教導先“伸竹竿、繩子過去救”,其次才是拋物去救,劃船去救,“當緊急情況下,必須下水施救才考慮下水”。
廣東省公安廳指出,救人一定要注意方法:如遇溺水,要找竹竿、繩子,“盡量不要直接與被救者的手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