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6 08:59:00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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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期間,休2天上1天休3天再上8天的放假方式,讓很多上班族陷入糾結。如何使假期更長、更“劃算”的“拼假”攻略盛行網絡。與此同時,落實“帶薪休假”再次成為公眾關注熱點。
“挪假式放假”影響生活安排 “拼假”攻略備受歡迎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3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7個法定假日共休息29天,但節日前后的5個周六和7個周日調整為上班。以元旦假期為例,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5日和6日上班。加上此前的兩個休息日,假期變為“休2天上1天休3天再上8天”。
2013年放假安排一經公布,便引發熱議。有網友吐槽,“挪假式放假”影響了生活安排,放假之后的長時間工作也影響休息質量。航空公司職員高亞林說,本已訂好30號的機票去麗江,但如今31號仍要上班。而上海一家廣告公司上班的謝玉明就更苦惱了,“早訂好了回山西老家結婚的宴席,請帖都發出去了”。
不過,也有網友表示,挪假意味著只需要31號請假一天,就可得6天假期,其實很“劃算”。很多網友也開始制訂2013年的“拼假攻略”。例如,清明節請三天假,就能拼出8天假期;端午節請假兩天,就能連休7天;國慶節請假3天,更能拼出10天假期。
在上海工作的南京人李露就選擇了這一方案,28日下午就回了老家,“難得有長假期,這樣拼一下就和春節長假差不多時間了”。
但事實上,讓網友更為糾結的是,盡管理論上可在12月31日帶薪休年假,但不少企業卻規定31號不得請假。“假期中間只一天班,如果批準請假,單位就沒人了”。寶山區某外貿企業負責人吳先生說。
根據2007年發布的《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包括新年、春節、清明等7個節日,相關法定假日共11天。然而,經調休雙休日“挪假”后,“小長假”逐漸增多。
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假日改革課題組負責人蔡繼明教授說,就放假安排來說,拉動消費和滿足部分民眾的意愿是兩個重要因素。以2013年元旦放假安排為例,從1月1日到3日放假,更多是考慮到要避免跨年度調整,“保證假期連續性”。
“小長假”成為消費高峰乃因“帶薪休假”仍是“奢侈品”
事實上,“小長假”已是我國重要的消費高峰之一。據全國假日旅游部際協調會議辦公室統計,2000年國慶至2007年春節,19個黃金周累計接待國內游客16億人次,實現旅游收入6704億元。僅2012年中秋國慶8天假期,全國就實現旅游收入2105億元。
專家認為,假期之所以顯得如此“奢侈”和珍貴,成為“集中出行”的首選,與帶薪休假制度沒有有效落實大有關系。中國社科院和國家旅游局此前發布的《2010—2011年中國休閑綠皮書》顯示,北京33.1%的被訪居民表示沒有享受過帶薪休假;17.85%的被訪者沒有固定雙休日。
正因如此,導致節日期間集中出行、道路擁堵、景點人頭攢動,休假質量難以保障,景點也負擔過重。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旅游研究所前所長王興斌在其博客中表示,既要算經濟賬,也要算休閑質量、社會效率、文物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等無形賬,不能偏廢。
此外,蔡繼明認為,“放假的本意是為了調養身心,以促進勞動,頻繁的‘挪假’可能帶來某些本末倒置的效果。”更重要的是,要培育帶薪休假制度得以落實的環境。
放假安排要算“無形帳” 不休假付報酬不應成常態
專家表示,逢節挪假應當綜合考慮社會效果,既要算經濟賬,也要算休閑質量和社會效率、文物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等“無形賬”,真正讓假期需回歸節日的本意。另一方面,要讓我國休假制度的法律法規真正落實,要讓企業改變固有觀念。
根據我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規定,如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專家認為,這實際上是一種補救措施,而不應成為常態。
南京大學城市旅游文化開發研究所所長胡小武認為,政府要做的是保證假期的總數,具體的日期安排可以更加人性化,例如讓企事業單位擁有一定的自主權,自主安排放假的時間,更好地滿足人們多元化的假期需求。而法定假期的長短頻繁引發關注,也折射出居民帶薪福利休假的不完善,難以利用平時雙休日之外的假期,改善生活質量。因此,要讓帶薪假期“落地”,長假期才不會變成“奢侈品”。
蔡繼明認為,假期安排應堅持兩個原則,首先是要盡可能形成相對穩定的放假制度,其次要避免挪用雙休日后,造成連休之后再連續工作的情況。政府對節假日的安排,應本著勞逸結合的原則,節假日最好能夠均勻分布,保證必要的休息日,避免連續多天工作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