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08 07:08:00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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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進寶馬車內的大石塊,將寶馬車的車門內飾板砸爛。
前天傍晚5時30分,在中原西路與華山路交叉口西約300米處,發生一起交通意外事件:市民劉先生駕駛著新買不到一年的寶馬車沿中原西路自西向東正常行駛,突然一塊碗口大的石塊從窗外飛進車內,貼著他的下巴過去,砸在右車門內側的裝飾板上。原來,飛進車內的石塊,是被公交車軋住后,崩進車里的。昨天,雙方因無法達成賠償協議,交警決定將車輛暫扣,待進行車損評估后再行處理。
【事發】
碗口大的石塊飛入寶馬車內
劉先生告訴大河報記者,當時,一輛同向行駛的37路公交車,從左側車道快速駛來。就在公交車超越他的車時,他感覺有物體從眼前飛過,后來發現竟是一個碗口大的石塊。“除了超過去的公交車外,當時并沒有其他車輛經過,我認為這塊石塊與公交車有關,立即駕車追趕。”劉先生說,他開車向東追出200米左右,將公交車攔下。因公交車司機矢口否認軋住過石塊,他撥打了110報警電話。
交警二大隊的民警很快趕到現場,經拍照取證,民警發現,公交車右前輪上有明顯的摩擦痕跡,與石塊上的摩擦痕跡比較吻合。民警王遜告訴大河報記者,公交車軋飛石塊,在飛落寶馬車內時,劃傷了寶馬車左前窗的窗框和皮套,砸壞了右車門內側的裝飾板,沒有人員受傷,屬于交通意外,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公交車司機是個年輕小伙子,也姓劉。他說當時正值下班高峰期,車上乘客較多,再加上天色已晚,視線不太清,根本沒發現路上有石塊,也沒感覺軋到過石塊。被寶馬車司機攔住后,他仍不相信軋了石塊,后來民警在輪胎上找到了痕跡,才知道自己駕駛的公交車闖了禍。
大河報記者發現,在事發現場的路南側,有一家建筑工地,工地上有許多石塊,與落入寶馬車中的石塊相似。民警認為,該石塊很可能是工地拉建筑垃圾的車輛進出時,灑落在路面上后,被公交車輪胎軋住。
【爭議】
公交司機只愿承擔一半賠償
昨天上午9時,劉先生駕車來到交警二大隊,希望民警為其主持公道。
“原本說好的,他幫我把車修好,可到了修理廠,一聽說修理費需要1.3萬多元,他就不干了。”劉先生說,前天晚上6時許,公交車司機僅愿支付3000元以下的費用,其余的讓劉先生看著辦。
“出了這樣的事,我也不想訛人,只想趕緊把車修好,可他卻出爾反爾。”劉先生認為公交車司機沒有誠意,決定找交警“依法處理”。
十幾分鐘后,公交車司機小劉也來到了交警二大隊。小劉說,出了這種意外事故,公司不會管,自己要承擔賠償責任。原本以為,寶馬車只是“皮外”小擦傷,修修頂多不超3000元費用,可修車廠張口就要1萬多,他根本承受不起。
見雙方協商不成,民警決定將雙方車輛暫扣,委托一家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對寶馬車進行車損評估。經過評估部門的認定,寶馬車的車損為3800元,公交司機仍認為太多,只愿意承擔一半的賠償,說另外一半,劉先生應找市政部門索要。劉先生說,因交警部門不能強制公交司機賠錢,他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對此意外事件,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晴川認為,公交車軋飛石塊,砸壞寶馬車,公交車司機應承擔寶馬車的維修費用。如果公交車司機能查明石塊的來源,可向灑落石塊的車輛或施工單位進行索賠。如果無法查明石塊的來源,可追究市政環衛部門未及時清理路面石塊的責任。
(記者 李嵐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