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4 06:53:00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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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下旬中央巡視組入駐部分地區和單位開展巡視工作以來,中央巡視組的一舉一動即備受各界關注。昨天,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本平、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綜合處處長彭陽春做客人民網“反腐倡廉在線訪談”節目,詳解巡視工作的程序和重點,明確“重大問題發現不了是失職,未如實報告是瀆職”的巡視觀念。
目標
著力發現買官賣官等問題
張本平介紹了今后五年巡視工作的總體要求。他明確,巡視工作要嚴格落實監督責任。“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巡視工作要有責任、有壓力。巡視組要強化有重大問題發現不了就是失職、發現了沒有如實反映就是瀆職的觀念,對于應當發現的重大問題沒有發現的要總結教訓,發現了但是沒有客觀如實匯報的要追究責任。”
張本平指出,中央巡視組在開展巡視監督的過程中,要對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的四個方面情況進行重點了解,也就是“四個著力發現”:
第一是要緊緊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發現問題,著力發現領導干部是否存在權錢交易、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違法違紀問題。
第二是要著重在貫徹落實八項規定方面發現問題,著力發現是否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違反八項規定的行為,緊緊盯住,防止反彈。
第三是要把嚴明黨的政治紀律作為巡視工作的重要內容,著力發現領導干部是否在涉及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等重大政治問題上公開發表反對意見,是否存在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
第四是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上,著力發現是否存在買官賣官、拉票賄選、違規提拔干部等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對領導干部其他方面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也要注意發現。
人選
已建立中央巡視組組長庫
彭陽春表示,中央巡視組實行“三個不固定”,一是巡視組組長不固定。現在已建立中央巡視組組長庫,人選中既有剛離開領導工作崗位的同志,也有現職領導干部,都是省部級正職,每一輪巡視之前都要根據具體情況從組長庫中確定10名巡視組組長人選,一次一授權,并實行嚴格的回避制度。二是巡視的地區和單位不固定,這次可能是地方,下次就有可能是事業單位或企業,靈活機動。三是巡視組與巡視對象的關系也不固定,通稱為中央第一至第十巡視組,不再有過去的地方巡視組、企業巡視組、金融巡視組之分。
在這三個“不固定”中,巡視組組長不固定受外界贊譽最多。據了解,此前,中央巡視組組長一般從已離開一線崗位、但尚未年滿70歲的省部級(正職)官員中選任,巡視組組長被任命后,一般工作到年滿70歲,正式辦理退休,才會進行調整。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稱,巡視組組長任用方面的變化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說引入了競爭機制,任務完成得好,可以多次擔任巡視組組長。這一調整,相對減輕了巡視組組長自身發生腐敗問題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