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7 07:43:00 來源:大河網-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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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省檢察院按照最高檢察院部署,決定在全省開展專項檢察活動,嚴查在刑“有權人”、“有錢人”以權“贖身”、花錢“買刑”現象,以維護刑罰變更執行的公平公正。
記者在當天舉行的全省檢察機關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專項檢察活動將從3月底持續至12月底。
專項檢察活動的重點對象是正在監獄、看守所服刑和社區矯正中的職務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詐騙犯罪、組織(領導、參加、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罪犯,即三類罪犯,也就是群眾所謂的在刑“有權人”“有錢人”。此外,群眾有反映、有舉報的,以及檢察機關在工作中發現案件有問題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滿釋放人員,也屬于本次活動的檢察對象。
據介紹,專項檢察中,對于三類罪犯的減刑假釋案件,不但要檢察提請、審理、裁定減刑假釋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而且要檢察計分考核、行政獎懲包括認定立功、重大立功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注意發現、糾正和查處假計分、假立功等問題。對暫予監外執行案件,不但要檢察提請、批準、決定暫予監外執行是否符合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是否消失,而且要檢察病殘等鑒定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注意發現、糾正和查處假鑒定等違法、犯罪行為。
“專項檢察將把每個監管場所、每個被監督對象、每個執法環節都納入監督范圍,確保刑罰變更執行權在制度的籠子里運行。”省檢察院副檢察長李自民表示,對徇私舞弊、權錢交易、失職瀆職構成犯罪的,一律予以立案查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謝建曉實習生呂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