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5 07:32:00 來源:大河網-河南日報
網友評論0條 查看全文(共1頁)
8月23日,記者從省衛生廳獲悉,《河南省現制現售飲用水衛生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制定出臺,并將于9月1日正式實行。其中明確規定,現制現售飲用水經營者不得暗示或明示所制售飲用水具有醫用、增進健康性能或具有療效作用。
現制現售飲用水是一種通過水處理設備當場制水并直接散裝出售的飲用水,因價格便宜且購買方便,廣受群眾歡迎。但在日常衛生監督工作中,衛生部門發現此行業存在著安裝地點環境臟亂、濾水材料更換不及時等衛生安全隱患。
《管理辦法》規定,經營單位設置現制現售水機,須經安裝所在地單位(或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等)同意,并簽訂同意書;需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儀器、設備,定期對出水水質進行檢測,還要給每個供水點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衛生管理員。
根據要求,現制現售飲用水的水源應使用市政自來水,水質須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中的有關規定?,F制現售水機安裝位置周邊10米范圍內不得存在禽畜飼養場、公廁、垃圾桶、有毒有害氣體等污染源。
除了檢查現制現售水機的運轉是否正常、凈水出水口處是否潔凈、安全防護門是否完好外,各地衛生行政部門還應對轄區內的現制現售水水質進行抽樣檢測。發現現制現售水水質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衛生行政部門可依法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責令經營單位停止供水,查明原因,消除污染,經水質檢測合格后方可恢復供水。(記者屈 芳 實習生王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