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1 06:39:00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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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報道的洛陽市旅游局強制要求導游購買印有黃金葉標識的統一服裝,不購買就不予年審一事,引起網友熱議,人民網、新華網、騰訊網等近200家網站紛紛予以轉載。此事也引起了工商部門的重視,當天下午,洛陽市工商局商廣科第一時間對此事進行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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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只談成績,不談問題
昨日下午,記者獲悉,本報報道刊發后,洛陽市導游服務中心向洛陽市有關部門、媒體和網友發布了一份共計500余字的回復,其中大部分都在談洛陽旅游工作取得的成績和為何要求導游統一服裝等。
回復稱,洛陽市于去年成為國家旅游標準化和智慧旅游的試點城市,一方面是對洛陽旅游工作的肯定,同時也對洛陽旅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導游統一服裝是為了規范導游管理,最終為游客提供優質服務,引入企業贊助則是為了減輕導游經濟壓力。
至于諸多網友關注的強制導游統一購買制服是否構成強行攤派,及衣服上出現黃金葉標識有損洛陽形象等問題,則避而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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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 回復前后不一致 引出疑問一串串
在此次回復之前,洛陽市旅游局在當地網站就已經有了一次回復。對比兩次回復,旅游局的說法在服裝價格、導游承擔比例、贊助企業數量等方面均有差別。
第一次回復稱“服裝全額費用為300元,政府補助50%(150元),由洛陽煙廠企業贊助,煙廠提出需有企業標識,即黃金葉標識,導游員繳納150元”。
而本次的回復中卻說“由于服裝費用較大,采取了市場化運作的方式來籌集部分服裝經費,很多與旅游相關企業愿意提供贊助,導游只需要負擔三分之一的費用”。
對于購買制服是否存在強制一事,原本在洛陽市旅游咨詢培訓服務中心官方網站上發布的一份通知(如今已被撤下)中明確指出:凡是不著裝上崗的導游,各旅行社將不予安排帶團任務,各景區對不著裝上崗的導游,將不允許進入景區。
“現在要求的是‘如果導游沒有特殊情況,也沒有寫出申請,就要交服裝費,不交服裝費現在不給年審嗎’?”19日,記者采訪時明確詢問洛陽市導游服務中心負責人。他直言:“我們對他們說的是這樣的。”
但昨日洛陽市旅游局的回復卻稱,不存在“不購買服裝就不予年審”的問題。
對此,有網友提出了更多的疑問:旅游局作為政府單位是否能夠接受企業贊助?既然是市場化運作,服裝采購是否需要公開招標?黃金葉是如何拿到贊助權的?贊助了多少錢?這些贊助的費用又是如何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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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展 控煙、工商部門已介入
談到此事,中國疾控中心控煙辦公室副主任楊杰認為,這種做法非常不好,他們將向洛陽市發告知函,建議撤銷這起煙草贊助行為。
記者了解到,2008年,洛陽市被命名為“全國衛生城市”,2011年,洛陽市通過國家衛生城市復審,成為全國愛衛會重新確認的63個國家衛生城市之一。而《國家衛生城市標準》規定,國家衛生城市城市建成區無煙草廣告,主要公共場所應設有健康教育專欄,其中要有控煙等內容。
昨日下午,洛陽市工商局商廣科在得知此事后,立即組織執法人員來到洛陽市導游服務中心,詳細向該中心負責人了解、調查情況,并向其宣講了《煙草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要求他們一定要嚴格按照廣告審批程序發布廣告。
同時,省法學會理事、河南鼎大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占軍稱,導游年審是一種行政許可行為,不附加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所規定條件之外的任何條件。如果洛陽市旅游服務中心把購買購置統一服裝作為年審的條件,其行為也是不合法的。
針對有導游稱交過服裝費之后,洛陽市導游服務中心只給開具了一張收據的情況,陳占軍說:“顧客購買服裝,商家有義務提供正規發票。洛陽市導游服務中心用收據代替發票的行為,涉嫌規避有關稅收稅費。”
(見習記者 曹杰 實習生 丁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