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5 06:35:00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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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小區綠化帶多顆果樹被莫名砍伐
7月16日,家住鄭州市保全街鐵路局材料廠家屬院的居民們在午覺醒來后,吃驚地看到小區綠化帶內近百棵種了十幾年的果樹都帶著青澀的果實躺在了地上。
有位詩人曾說,“樹是城市飄舞的靈魂”。然而,近幾年,作為“城市靈魂”的大樹,頻頻成為城市發展的犧牲品。
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出臺《關于促進城市園林綠化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同一個工程項目需砍伐大樹超過2株,或移植大樹、實施大修剪超過10株等情況下,必須在工程規劃設計階段進行專項論證,采取聽證會、公示等形式征求公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昨日,記者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市建設處獲悉,全省將遵照執行該《意見》。
【現象】
城市樹木頻遭“黑手”
市民強烈建議砍樹前征求意見
李海奇(化名),鄭州市保全街鐵路局材料廠家屬院居民。提起今年7月份的遭遇,他至今仍憤憤不平。
他說,小區居民和這些樹的感情就像“老伙計”一樣。今年7月16日,李海奇和小區居民吃驚地發現,小區綠化帶內種了十幾年的近百棵果樹,被施工隊以小區整治為由砍斷。(7月17日,本報以《鄭州近百棵果樹被偷砍》為題,進行了報道。)更讓他感到氣憤的是,面對居民的質疑,施工方、居委會甚至園林部門,至今沒能給小區居民一個滿意的答復。
李海奇說,小區居民對施工方、園林部門最大的質疑是,“砍樹前,為啥不跟大家商量一下? ”但是,施工方以及園林部門的回復是,《鄭州市城市園林綠化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并未對砍樹前是否征求公眾意見進行明確規定。
昨日,記者在街頭隨機詢問20位市民意見。有17位市民表示,砍樹前應該或者必須以聽證會等形式征求公眾意見,占總數的85%。
鄭州市民馬先生說,市區大樹的砍伐權,不應該集中在規劃、園林等政府部門手里。如果缺乏必要的制約機制,往往造成“樹已經開始砍了,市民才知道”現象,此時想挽救也已經來不及。
【新規】
同一個工程項目
需砍伐大樹超過2株的
必須論證、聽證和公示
今后,如果市民李海奇再向園林部門質問,“砍樹前,為啥不跟大家商量一下? ”園林部門就不能以缺乏相關規定為由,搪塞過去了。
11月18日,住建部發布《意見》,要求嚴格保護園林樹木。根據規定,因同一個工程項目需砍伐大樹超過2株,或移植大樹、實施大修剪超過10株,或需遷移古樹名木的,必須在工程規劃設計階段進行專項論證,采取聽證會、公示等形式,就砍伐、移植樹木種類和數量、修剪程度等征求公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昨天上午,記者聯系到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城市建設處,據工作人員介紹,省廳已經接到住建部《意見》,全省將遵照實施。
【熱議】
征求需在規劃前
否則沒意義
鄭州市園林規劃設計院總工翟桂紅強調,聽證等征求公眾意見的程序,必須要在規劃部門規劃之前開始,等施工部門開始砍樹的時候,再聽證已經沒有意義。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城市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劉社說,城市要做到少砍伐、移植大樹,最根本的是做好城市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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