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2 08:43:00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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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9月至10月期間,南沙區年僅17歲的少女小王(化名),因患有輕度精神發育遲滯癥,在前往母親家中洗澡時先后5次遭到母親現任男友劉某平的強奸。小王后懷孕并流產,母親報警后劉某平因構成強奸罪,近期一審被南沙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案發地點位于廣州市南沙區東涌鎮太石村的一間士多隔壁。少女小王系母親阿蘭與前夫所生。據其母親阿蘭稱,小王剛出生幾個月時發過燒,可能導致留下了精神發育遲滯癥,說話的邏輯性不強,大人叫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事發前,母親阿蘭和現任男友劉某平住在家,小王則住在隔壁的士多內。
警方查明,2012年9月至10月間,劉某平明知小王有精神問題且性防衛能力薄弱,還利用小王回到母親住處洗澡的機會,用低俗的語言誘騙小王并與之五次發生性關系,致小王懷孕。母親阿蘭后來發現女兒不對勁,經驗證發現小王已經懷孕。逼問之下,小王才說出被劉某平強奸的事實。憤怒的阿蘭選擇了報警,男友劉某平歸案,被以涉嫌構成強奸罪起訴。
庭審期間,劉某平辯解自己與小王發生性關系,是對方自愿的。但法庭查明,劉某平明知小王精神遲滯,仍誘騙與其發生關系,并以要對她進行毆打等手段威脅小王不準將此事告訴他人,足以證明他是違背了小王的意志。且經對小王流產后的死嬰進行DN A鑒定,證實劉某平與死胎具有親生關系的可能性大于99.99%。
近期,南沙區法院一審認定劉某平構成強奸罪,從重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記者吳筍林 通訊員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