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20 08:24:00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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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 從5月頻發的“詐機”事件中獲得啟發,男子張某自稱“塔利班武裝分子”打110,謊稱有炸彈,使得首都機場至少3小時內航班停飛。昨日,房山檢察院通報,張某因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被逮捕。
男子一個電話全機場“反恐”
河北人張某,無業,租住于房山區城關鎮。5月16日中午,張某酒后在家看電視,當看到恐怖電話稱飛機上有炸彈,致使飛機延誤的新聞時,他打了110效仿。張某在電話中自稱是“塔利班武裝分子”,聽朋友說首都國際機場有炸彈,然后掛斷電話。
市110指揮中心,立即通知首都國際機場。機場公安立即增派警力防控,特警支隊也準備防爆;同時,機場安檢、物業、消防、監察等單位和人員加強樓內巡查。
而張某渾然不知,這場報警使首都機場處于“反恐活動中”,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損失。
相關民航專家分析,此類情況,機場方面至少要利用三個小時進行排爆和巡查。因此在這三小時之內,機場航班將全部停飛。關聯損失非常大。
報警錄音揪出肇事者
承辦人介紹,“詐機”發生后,房山分局民警開始排查,當天下午便找到犯罪嫌疑人張某。但當時張某沒承認。在警方調出110報警錄音后,張某才承認他就是肇事者。
張某說,當天下午2時許,他酒醒后將撥打110的手機摔壞,并于6時許扔到出租房外面的河里。當時只是惡作劇,想看看警察收到信息后能不能上飛機搜炸彈去。
房山檢察院相關部門審查后,以涉嫌編造虛假恐怖信息罪批準逮捕張某。
追訪
機場尚未向肇事者追償
張某是否要被判刑?此案承辦人介紹,根據最高檢發布的類似指導案例,被告人衛某編造“機上有恐怖分子”的謊言“詐機”,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零6個月。
而對于張某造成的損失,記者從檢方了解到,首都機場尚未追究其民事責任。
專家認為,此類案件判決力度顯然過低,不具懲罰性。“建議把這類犯罪分級,以財產、人力損失等不同情況處理……”北京法學會航空法專業委員會主任張起淮介紹,目前我國在處理這類案件上沒有震懾、示范作用的標本案例,對于航空器犯罪應該更細致。
此外,民事索賠方面,乘客不知道“詐機”排查帶來的航班延誤找誰追償,只能認倒霉。而航空公司和機場也沒有意識提出索賠。使得該類案件起不到懲前毖后的作用。
他山之石
美國“詐機”可終身監禁
4月5日,韓國國會對《航空安全及保安法》進行了修訂。根據該法,發布虛假“詐彈”威脅等行為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航空業發達的國家均對航班“詐彈”行為予以嚴懲。以美國紐約州為例,法院對于類似行為人判處20年甚至終身監禁,而經濟賠償也在幾十萬美元甚至上百萬美元。(記者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