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4 09:00:00 來源:中安在線-安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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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6年擔任鄉長時起,盧榮友就開始收受賄賂,從此一發不可收拾。 2012年,紀檢部門對盧榮友展開調查,此時他已經是廬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有關部門調查表明,16年的腐敗之路,盧榮友共收受賄賂370多萬元。昨日,合肥市中院開庭審理此案。目前,盧榮友已退還全部贓款贓物。
當上鄉長開啟“腐敗之旅”
1996年11月,盧榮友在擔任廬江縣冶山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兼巢湖冶山水泥廠廠長期間,在辦公室內收受個體建筑商張某某2萬元。后來,他接受張某某的請托,為結清巢湖冶山水泥廠欠其辦公樓裝潢工程款事項上提供幫助。 檢方指控,1996年至2001年期間,被告人盧榮友先后利用擔任冶山鄉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鄉長兼巢湖冶山水泥廠廠長、安徽冶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的便利,非法收受張某某等人共計18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
在湯池鎮兩年受賄328萬元
在湯池鎮,盧榮友開始了“獅子大開口”。短短兩年時間,他在土地轉讓、工程招標等項目上做文章,受賄高達328萬元。
2005年春節期間,湯池鎮個體工商戶呂某某為了取得金湯池商業街西邊14畝土地的使用權,在盧榮友家中向其行賄2萬元。隨后,盧榮友沒有經過任何招投標程序,就將該地塊賣給呂某某,開發成“大竹園”小產權房項目。檢方指控,兩年內,盧榮友收受多人行賄,共計價值980951元。 此外,檢方指控,盧榮友還主動索要“好處費”。 2006年五六月份,盧榮友擔任廬江縣湯池鎮黨委書記、鎮長期間,通過原廬江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汪某某,接受上海景春園藝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張某某的請托,將湯池鎮政府對面一塊約30畝的土地賣給張某某開發小產權房項目。當年10~11月,盧榮友、汪某某向張某某提出,二人各出資30萬元給張某某,但不參與所開發項目建設投入、經營管理,無論盈虧,只獲取收益。 2010年1月至6月,張某某分5次給盧榮友230萬元。
一人落馬牽出50人腐敗大案
2008年至2012年期間,盧榮友先后擔任廬江縣副縣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隨著職務不斷升遷,他貪心不改,仍然屢屢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行賄,共計27萬元。法庭上,對于檢方指控,盧榮友沒有任何異議。 去年5月28日,合肥市紀委監察局對盧榮友等人嚴重違紀違法立案調查。據介紹,“5·28”系列案件已查處嚴重違紀違法人員近50人,其中處級干部6人,正科級干部7人,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9人。法庭上,盧榮友說,自己落網的原因是嚴重違紀被紀檢部門發現,“我在外經商、辦企業”。目前,盧榮友已退還全部贓款。因案情復雜重大,法庭未當庭宣判。(記者 李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