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6 09:58:00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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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死人名下竟有229輛車
并非富豪,名下卻有448輛車;已經入土,名下還能有229輛車!記者昨日獲悉,近幾年來,佛山市出現多起為他人機動車過戶提供掛名的服務,有的甚至將機動車過戶到死者名下成為“太空戶”。僅2012年,佛山市檢察院就以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起訴此類案件6件12人。
非法過戶后再賣證件
佛山市檢察院辦案人員告訴記者,不法分子多在二手車交易市場、車輛檢測站等地公開招攬生意。招攬到“客戶”后,直接帶上自己的身份證明及“客戶”委托書到車管所將“客戶”的機動車過戶到自己名下,即可順利取得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及車牌等證件。然后再將取得的相關證件賣給車輛實際持有人。
辦案人員稱,不法分子一般只需要一兩張身份證就可以作案,有人竟能在自己名下幫他人掛靠448輛機動車。更有甚者,還將機動車證件掛靠在死者名下,之前起訴的一起案件中,掛靠在死者李某金名下的機動車多達229輛!
據介紹,機動車主選擇這種過戶到他人名下的非法“服務”,往往是為了逃避稅費、年審、交通違法處罰等,從而降低車輛使用成本,而涉案車輛基本是價值不高的二手車或即將報廢車,實際上車主將車過戶給他人財產損失風險不大。在過戶后,實際車主往往在駕駛中隨意違規,另有部分出現車主肇事后逃逸現象。
處罰排查力度小造成此現象
“處罰和排查力度小是造成近兩年來此類案件多發的主要原因。”檢察人員說,與廢舊車本身的價值相比,每年的稅費、交通罰款等是一筆不小的負擔,通過掛名過戶,車主只需給被告人幾百元的手續費就可以達到逃避稅費和罰款的目的,風險較低。而即使被發現,因為交易金額達不到立案標準,也不會受到處罰。
而在車輛管理中,執法部門對未按時年檢、繳納稅費以及未及時處理交通違章記錄卻仍照常行駛的機動車很少主動排查。另外,機動車過戶登記手續較為簡單,只需一方到場,出示對方身份證原件和有對方簽名的委托證明即可,無從判斷簽名的真假,更無從判斷過戶的真實意圖。
針對此現象,佛山市檢察機關建議執法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加強信息共享,實現車主信息與戶籍信息聯網,杜絕掛靠“太空戶”現象。
(記者林霞虹 實習生張濟科 通訊員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