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20 10:32:00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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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因涉嫌誘騙男網友進行高額消費,海淀區一咖啡廳負責人及“吧女”等14人受審。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新京報訊 “鍵盤手”以一夜情、交友為由釣網友上鉤,“吧女”再出面約對方到咖啡廳消費,短短三個月內27名男性網友“中招”,花費最多的人一次被迫消費16880元,出手最少的也花了1988元。昨日,海淀法院公開審理這起詐騙案。
男網友一夜消費八千
受害人秦先生在警方的證言顯示,2012年3月20日,一名自稱淼淼的姑娘主動在QQ上跟他搭話,秦先生感覺跟她聊天很愉快。之后,雙方約定到海淀區黃莊630路公交車站見面。
由于見面時是傍晚飯點,在淼淼的推薦下,二人來到一家咖啡廳。淼淼搶先點了干果盤、水果盤各一個,啤酒、紅酒若干。還沒等秦先生反應過來,服務員的賬單已經端過來,2000余元。
秦先生沒好說什么,買了單。秦先生稱,淼淼看上去也就二十歲出頭,自顧自地把桌上的紅酒都喝光了,還主動又叫了兩瓶香檳。這一次,香檳一上桌,淼淼沒喝,反倒拉著秦先生到咖啡廳門口噴香檳。噴完兩瓶,淼淼又要了兩瓶,等服務員再拿來賬單,又是6000余元。“結賬時才知道這么貴,也沒好意思說什么。”秦先生說,兩次結賬感覺有點不對勁,他便找借口趕緊走了。
從賬單查出27位被害人
事實上,秦先生不是第一名受害人,大部分受害人都選擇了沉默,直到2012年5月11日被害人張某向派出所報案,海淀警方立即對此展開調查。
案件公訴人、檢察官曾靜音說,最初只有被害人張某的有利指證,于是警方的辦案思路就是先徹底檢查涉案咖啡廳的賬目,警方再根據銀行對賬單找到刷卡卡主或持卡人。經過跟卡主核對,最終確定了27名受害人。他們以二三十歲的年輕人居多,最大的38歲,被騙最多的一次被迫消費16880元,出手最少的也花了1988元,僅僅點了一瓶普通的香檳酒。
3個月涉案金額達11萬
據檢方指控,2012年2月至5月間,被告人柳青、王華、王來喜經預謀雇傭被告人崔渝等人分別為“吧女”、“鍵盤手”、收銀及服務人員,通過互聯網利用虛假身份,以交友、發生“一夜情”為誘餌,誘騙被害人到海淀區知春路某咖啡廳進行高額消費,騙取被害人等23起共計10萬余元。此外,被告人宋繼陽等人還單獨作案4起合計1萬余元。
據公訴人曾靜音介紹,本案27名被害人沒有一起最終跟“吧女”發生了性關系,一般等達到一定消費額度而男網友還沒逃走時,“吧女”都會先找借口離開。檢方認為,應該以詐騙罪對14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其中三名主犯建議量刑四年至六年不等,其他人在一年至五年間分別量刑。
由于案件涉及14名被告人、27起詐騙事實,庭審從昨日10時許一直持續到16時30分許。案件未當庭宣判。
【14名被告人分工】
老板
柳 青(主犯,曾經因窩藏、詐騙兩次判刑)
王 華(主犯,判過四次刑,最后一次是在1991年因詐騙判了無期,但是他經過減刑在2009年被釋放)
王來喜(主犯,曾兩次進監獄)
60元香檳賣900元
2012年2月10日,三人簽協議接手該咖啡廳,柳青出資一半,其他二人各占四分之一股份。按照分工,柳青只負責對外的工商稅務事宜,每天晚上9時許到店里查賬,店里流水每天大概幾千塊錢,好的時候一萬多。柳青還負責進貨,店里所有的香檳、紅酒都是他從一家批發市場買來的。王華負責指定酒水單,比如香檳進價一瓶60元,等賣的時候香檳一瓶就是900塊到一千塊不等,一瓶紅酒200多進的,能賣700多塊。
鍵盤手 馬賀、楊丹
男疑犯化身“女網友”
先申請好幾個QQ賬號,然后利用QQ的搜索功能查找個人信息標注為男性的網友,以女性身份主動和他們搭訕。同時,在交友網站上發布交友帖,暗含“一夜情”等對男性具有誘惑性的信息。等男性網友上鉤后,“鍵盤手”就跟他約好見面地點,并將男網友的身份信息通過飛信等發給“吧女”。
吧女
崔渝、馬晴、宋繼陽(以及現已被另案處理的劉某、周某、陳某、王某)
按消費拿20%提成
“吧女”將網友約到涉案咖啡廳進行高額消費。“吧女”會以過生日、初次見面等借口要求點紅酒,從中收取標價20%的提成。之后,“吧女”就以各種借口拒絕和網友繼續交往。
管理“吧女”和“鍵盤手”
王艷軍(主犯之一王華的妻子)
通過老家關系等找來“吧女”
望風
吳建國、陳銳、楊靜
為防被騙男性鬧事,會有專門的“守門人”負責望風,隨時處理沖突
收銀及服務員
李雪陶、柴世峰(采寫/新京報記者 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