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2 07:23:00 來源:華商網-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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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至2011年期間,西安白酒經銷商劉煒以辦理煤礦開采手續為名,用幾份真假相摻的“紅頭文件”騙取了神木煤老板2000多萬元(今年1月本報曾連續報道)。記者昨日獲悉,榆林市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劉煒犯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08年,神木縣煤老板高某經人介紹認識了經營白酒的西安人劉煒。得知高某欲投資開辦煤礦,辦不到采礦手續時,劉煒謊稱他有能力代為辦理。后高某與其他3名合伙人與劉煒達成口頭協議:由劉煒負責辦理煤礦開采手續,費用由高某等4人提供,手續辦好后5人各占20%的股份。
之后,劉煒帶多名政府工作人員來到神木縣考察,謊稱為辦理手續做準備,取得了受害人信任。誘騙受害人給其賬戶匯入1991萬元,后來還以疏通關系等為名,騙走一筆現金。事后,劉煒提供了4份文件的復印件,當受害人投入巨額資金準備煤礦建設時,被相關部門阻止。經調查,劉煒交給他們的相關手續是偽造的。
劉煒騙取受害人2077萬元后,用于購買車輛、房產、看病、KTV消費等,案發后只退還270萬元、3部汽車。榆林中院審理后認定,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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