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30 06:45:00 來源: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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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
《新婚第三天煤老板中毒身亡》追蹤:
案情回放:
47歲的煤老板蔡啟頁事業有成,而且很快就要當爺爺和外公了,原本生活美滿。
去年11月11日,喪偶后的蔡啟頁和43歲的毛秀玲結婚。一個是福鼎煤老板,一個是泰順“名媛”,在外人看來,兩個人的結合是“強強聯合”。
但新婚第三天,蔡啟頁卻在家里中毒身亡。妻子毛秀玲也中毒昏迷,后經搶救脫險。
經鑒定,兩人屬服用鎮靜助眠類藥品氯美扎酮中毒,而這藥正是毛秀玲買來的。
一系列的疑點將矛頭指向毛秀玲,同年11月29日,因涉嫌毒殺親夫,泰順縣公安局將其刑拘。
案發后,人們才發現,原來毛秀玲的“名媛”身份是用謊言織成的。多人向警方報案,稱毛秀玲詐騙。她虛構了自己投資煤礦盈利,在大連有多處房產等事實,先后騙取林某、沈某等12人共376萬多元。
如果故意殺人罪名成立,這可能是全國第一起用氯美扎酮殺人的案子。但毛秀玲在審訊中多次翻供,而且案發當晚沒有第三人在場,她是唯一的知情人,可以說是死無對證。
這是一個“羅生門”式的謎案。案件經報道后,引起了央視等全國媒體的關注。
庭審直擊:辯護律師說我不認為你無罪
昨天上午9點,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泰順法院7號庭開庭審理此案。
一大早,40多位蔡啟頁的親友就已經集中在法院門口,高舉“嚴懲殺人兇手”的牌子。
審判庭200多個旁聽位子座無虛席。毛秀玲請的,是溫州數一數二的律師。
沒等公訴人讀完起訴書,毛秀玲就大喊,“不是這樣的。”法官提醒她不得插話,她不停搖頭,起初怪笑,后哭泣。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她說話的聲音很小,但表現鎮定。
毛秀玲推翻了公訴人關于故意殺人罪的所有控訴,說當晚是蔡啟頁給她吃的氯美扎酮膠囊,她以為是補藥,而蔡啟頁怎么吃的她完全不知道。
不過,毛秀玲的說法似乎并沒有得到自己辯護律師的完全支持。“被告女兒曾委托我,無論母親是否認罪,都要向死者家屬表達深深的歉意。”辯護律師以這樣的方式開場。
他說,在有罪和無罪之間,毛秀玲曾多次翻供,“我跟她說過,我不認為你是無罪的,你可以拒絕我辯護,但她沒有拒絕。”
毛秀玲究竟有沒有殺自己的新婚丈夫?如果殺了,她的動機是什么?是否和之前的債務有關?她為什么自己要服下氯美扎酮?
庭審主要圍繞毛秀玲是否故意殺人展開。公訴人、原告代理律師、被告辯護律師各抒己見,出現了3個版本的說法。
公訴人:殺害丈夫后自殺
在公安偵查階段,毛秀玲共有18份供述,前5份說自己沒殺人,中間6份承認殺人,后又翻供,供述前后矛盾。
公訴人認定的事實是,去年11月,毛秀玲因債務壓力產生自殺的念頭。同年11月13日晚,她又想殺死丈夫后再自殺。
“在泰順家里,她用事先準備的氯美扎酮膠囊謊稱是補藥騙丈夫服下,自己也服下少量氯美扎酮膠囊。趁丈夫藥性發作之際,她又拿了些氯美扎酮藥片,騙丈夫是維生素C片,讓他沖白酒服下。
“第二天,毛秀玲醒來,發現丈夫已死,即將剩余的氯美扎酮藥片服下自殺。”
不過,毛秀玲自己不想活了,為什么要殺害新婚丈夫呢?在之前的有罪供述里,她曾這樣解釋自己的動機,“因為我很愛他,所以想帶他一起走。”
證據支持:
公訴人持這一觀點,主要有3大證據支持:
1.蔡啟頁沒有自殺的傾向。蔡啟頁的孫子就快出生了,案發當晚他還和別人商量承包煤礦工程的事,并且說第二天要回福鼎吃飯。
2.相關證據支持了毛秀玲殺人事實。她在無罪供述時,說自己將氯美扎酮藥片放在膠囊里,是為了保存,但實際上用來夾碎藥片的老虎鉗銹跡斑斑,極不衛生,不符常理。
毛秀玲說當晚和蔡啟頁發生激烈爭吵,持續了2個小時左右。但其相鄰住戶均沒聽到爭吵聲。
3.毛秀玲案發后存在多種反常行為。毛秀玲說她和丈夫感情深厚,但同監室的人員說,她在看守所對丈夫的死表現很輕松,倒是化妝品被沒收了,她大哭了一場。
毛秀玲:我無罪,是老公給我吃藥的
毛秀玲當庭翻供。面對訊問,她如此描述事發經過:
安眠藥藥片是我從朋友那買過來的,第一次3盒,吃了1片,第二次6盒。(1盒12片)老公說一盒盒不方便,把藥片拿出來放在了維生素C瓶里,我說這樣會變質,建議裝膠囊里。13號當天,我和老公一起做的膠囊。
晚上他突然說,你平時說欠債,結婚了總應該跟我說實話了吧。他認為我是在考驗他,我就告訴他,我真的欠了好幾百萬。他很生氣,說你不要做人了,去死了算了,我也不要做人了。
我說,你要是為了錢跟我結婚的話,這種變味的婚姻我也不要。我們吵到凌晨2點左右,他突然說要吃補品,我們平時有把補品裝在膠囊里的。他去了廚房,拿了膠囊給我吃,我說怎么吃這么多。他說我比你更多。
他后來氣喘不過來,我提出打120,他不要。第二天醒來,我發現老公沒用了,想自己也不活了。我開了煤氣,覺得沒用,又把剩下的安眠藥全吃了。
在鑒定結果出來前,我真的不知道他怎么死的。
辯護律師:這么好的老公怎么舍得殺掉呢
辯護律師說,如果要認定毛秀玲有罪,得明確她的動機。但現在還有幾個疑問,比如蔡啟頁人品好又有錢,朋友們都說他“做老公好,做情人不行”。這么好的老公怎么舍得殺掉呢?
既然毛秀玲多次說自己無罪,那也不能排除她辯解的合理性。如果當晚毛秀玲攤牌,蔡啟頁肯定知道自己借給她的300多萬有去無回了,自殺可能就是一閃念的事。
在有這么多疑點的情況下,毛秀玲不宜判死刑。而且,一旦故意殺人罪名成立,關鍵證據還在于她之前做的有罪供述。
原告代理律師:
毛秀玲謀財害命,假裝自殺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蔡啟頁的子女要求毛秀玲賠償被詐騙款321萬元,并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160多萬元。毛秀玲當庭表示沒錢。
由于民事賠償是建立在刑事罪名成立的基礎上的,原告代理律師也發表了對故意殺人事實的意見。他認為,毛秀玲處心積慮,設局殺害了蔡啟頁,并假裝自殺,企圖掩蓋罪行。
原告代理律師列舉了六大依據:
1. 毛秀玲殺夫有很多好處:如果親屬不尸檢,她可以利用死無對證掩蓋事實,這樣一來321萬不用還了,還有800多萬財產繼承。她前期的供述里一直強調是丈夫給她吃的藥,并且讓賣藥的人不要告訴公安藥是她買的,這正說明她在極力掩蓋事實。
2. 蔡啟頁借給她的錢大部分是工程款,案發后5天就要到期。蔡啟頁也說過,結婚后會去杭州、大連等地去看她的資產。其他債主那段時間也在向她逼債。毛秀玲正承受著崩盤的危險。
3. 毛秀玲兩次買藥,為什么自己從頭到尾只吃了1片,她買藥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賣藥的人告訴她一天只能吃1片,她把2片裝在一個膠囊里,又是為什么?
4. 她知道喝酒能加強安眠藥的藥效,也知道蔡啟頁不喝酒,為什么當晚讓他喝了白酒和葡萄酒?
5. 毛秀玲吃藥后,為什么嘔吐了,而蔡啟頁卻沒嘔吐。醫生說吃這種安眠藥是不會嘔吐的。她是自己摳出來的呢,還是正常生理反應?(據警方調查,毛秀玲服下的藥片大部分吐了。)
6. 尸檢報告上說,蔡啟頁的鼻子和嘴唇上有脫落和血跡,這是怎么來的?有沒有外力可能?
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記者 甘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