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2 10:15:00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網友評論0條 查看全文(共1頁)
朱益民
沒正式說再見, 執掌中國證監會500多天,幾天一個新舉措,對嚴重違反“三公”原則、破壞市場秩序行為“零容忍”的郭樹清就要到山東大地上“夙夜在公”了。
“積極推進債券市場、新股發行體制、行政審批制度等一系列改革,為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為目前官方對郭樹清掌舵中國證監會工作的高度評價,而獲得市場廣泛一致認同的則是其嚴厲打擊證券期貨犯罪,與其它改革舉措社會反響相比,對證券期貨犯罪零容忍為最得民心的新政。
2012年是中國證監會歷來執法力度最大、查辦案件最多、移送刑事追責案件最多的一年。
當年中國證監會共受理證券期貨違法違規線索380件,比2011年增長31%;新增案件調查316件(含涉外協查案件60件),比2011年增長21%;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3件(其中24件央批案件),比2011年增長32%,對195名當事人作出了行政處罰,涉及罰沒款共計4.36億元,比2011年增長24%;依法對各類監管對象采取監管措施232起,涉及201個機構,173個個人。
郭氏新政對證券違法犯罪的依法嚴懲,令人燃起了對中國資本市場“三公”精神的渴望,也正是基于此,郭樹清離職才引發了一輪市場震動,對“人走政息”——郭氏改革新政半途而廢的擔憂也就因應而生。
盡管新任證監會主席肖鋼公開表示要保持市場監管政策的連續性,肖在金融圈內亦有“行事穩健卻常有改革創新之舉”、“斷事之魄力亦非比尋常”的美譽,但日后除了要穩步推進中國資本市場制度改革外,還必須面對監管部門被市場詬病已久的打擊證券違法犯罪效率不高,執法不嚴等一系列歷史痼疾。
姍姍來遲的結果
休尼特法官有一句經典法律名言——“正義從來不會缺席,只會遲到”, 來自中國證監會的嚴懲證券違法犯罪的正義似乎應驗了這句名言,總是給人以姍姍來遲之感。
2012年12月20日,*ST炎黃(000805)發布《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稱近日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2012]48號),中國證監會對公司的調查、審理已終結,因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系及關聯交易、虛增物流代理收入、 虛增債權轉讓收入,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1.責成炎黃在線改正其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2.對王云(前副董事長)給予警告,并處以10萬元罰款; 3.對何為民(前公司董事長)、陳曉峰(前副總裁)、李世界(前董事)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萬元罰款。
公告顯示,炎黃在線2006年年度報告中未將高能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融昌泰和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北京誠通興業物流有限公司披露為公司關聯方,未將與上述3家公司之間發生的業務披露為關聯交易。與誠通興業曾簽訂《代理服務協議》虛增2006物流代理收入70萬元,虛增利潤70萬元。炎黃在線2006年確認與融昌泰和的債權轉讓業務收入1,798,458.48元缺乏依據,公司2006年年度報告虛增利潤1,798,458.48元。炎黃在線2003年、2004年、2005年連續3年虧損,兩項虛增利潤使炎黃在線2006年由虧損變為盈利。
從2009年3月25日被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立案調查到中國證監會發出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整個案件調查、審理整整歷時四年有余,待到一紙處罰公告發出,*ST炎黃已經處于被終止上市的前夜。數日后,*ST炎黃(000805)便收到了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具的《關于江蘇炎黃在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深證上[2012]464號),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
需要指出的是,盡管中國證監會作了上述處罰決定,*ST炎黃的問題并沒得到徹底清算。中國證監會發出的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審理終結的只是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對*ST炎黃于2009年3月25日的立案調查。
早在2005年9月15日,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就已“涉嫌違法信息披露”為由對*ST炎黃立案調查,中國證監會于2007年4月28日下發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法罰字第302號)。但截至目前為止,該案依舊尚未形成正式行政處罰決定。
若從最初的立案調查時間算起,在歷時八年有余之后,*ST炎黃的立案調查仍未徹底了結。
歷經兩任證監會主席未果
本報記者依據同花順系統統計分析發現,中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違法違規立案調查審理終結周期通常在3-4年,如果把四年以上視為查處證券違反犯罪的半拉子工程,則自2004年始累積起來的、4年以上無最終行政處罰定論的稽查案件,已經不少。
本報記者統計,截至目前為止,2004年1月-2008年12月間累計四年以上的未決立案調查共有27起,涉及25家上市公司,相關上市公司并未就案件調查進展情況予以公開披露。
這些案件至今已經經歷了尚福林和郭樹清兩任證監會主席任期,但仍無結論。
2004年7月15日,江蘇瓊花(002002)(現名“金材股份”)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下達的立案調查通知書(蘇證監立通字[2004]001號),公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立案調查。
被立案調查緣由是公司上市前隱瞞了三筆金額合計為3555萬元的國債投資。江蘇瓊花上市不足10個交易日即爆出重大事項隱瞞丑聞,當時在市場上曾經引發軒然大波。
但上述立案調查時至今日未見證監會行政處罰結論。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負案在身的江蘇瓊花在2008年又再次遭到監管部門立案調查。2008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江蘇監管局下達的立案調查通知書(蘇證監立通字[2008]-5號)。通知稱公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江蘇瓊花舊債未了,又添新債,可是時至今日,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沒有受到任何行政處罰,只有深交所在其上市失信丑聞爆發時發出了一紙譴責決定。
2010年6月,中國證監會發布了6起涉嫌證券犯罪案件的行政調查及移送處理情況,其中提到,2006至2008年間,江蘇瓊花董事長于某某私自利用公司公章為控股股東瓊花集團等關聯方提供擔保22筆,涉及金額1.61億元。于某某涉嫌構成《刑法》第169條規定的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至此,公眾方知中國證監會2008年12月對江蘇瓊花的調查或與上述事項相關。從案情通報至今,江蘇瓊花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案件審理又過去了兩年有余。
如將上述長時間遺留下來至今未有最終定論的案件審理欠賬記在郭樹清主席名下,對任職時間只有500多天的郭來說會不公正,但這些欠賬畢竟被拖延到今天依然未了。
2013年1月23日,中國證監會舉行稽查立功表彰大會,對2011-2012年度稽查執法一、二、三等功和嘉獎的46個先進集體、32名先進個人進行表彰。會議披露,2008年至2012年,證監會共新增案件調查1458起,作出行政處罰決定276件,罰沒款金額總計6億元,移送公安機關案件125起,處理打非線索1325起。一系列加強稽查執法工作的新舉措實施后,成效顯著。
中國證監會高壓打擊證券違法犯罪的成績固然不容抹殺 但在注重新增案件調查的同時,采取新舉措提高行政處罰效率同樣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