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6 07:30:00 來源:證券日報-資本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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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交所發布《2012年度自律監管工作報告》,從制度建設、監管執法、日常監管等方面總結梳理了2012年自律監管主要工作。報告提出,深交所下階段將從五個方面著手,進一步提高自律監管工作質量,充分發揮自律監管與行政、司法監管“三位一體”的協同作用。
2012年,深交所認真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在自律監管工作中全面貫徹落實資本市場各項改革創新。在制度建設方面,深交所積極配合退市制度改革,全力做好三大核心業務規則的修訂工作;同時,以“簡化、透明化”為原則,立足市場化改革方向順利完成第九次業務規則清理工作,廢止業務規則59件,進一步優化業務規則體系。在監管執法方面,繼續完善“查審分離”的紀律處分機制,制定《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公開譴責標準》和《紀律處分聽證程序細則》,提高紀律處分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治力度,全年共召開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會議11次,作出紀律處分決定50份,涉及上市公司45家次,有關責任人員200人次。在日常監管方面,全力推進發行、退市制度改革,擴大信息披露“直通車”試點范圍,推出行業信息披露指引,探索分類監管新機制,強化上市公司監管;堅決遏制涉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和過度炒作行為,強化證券交易監管;持續落實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完善投資者新股交易風險警示制度,提高會員風險控制能力與合規運作水平,強化會員監管。(沈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