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1 07:20:00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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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完成2012年度業務規則全面清理評估工作,并于今日發布第6批業務規則廢止公告,共廢止業務規則33件。本次清理后,上交所現行有效業務規則共189件,在類別上劃分為組織、發行、上市、交易、會員、服務以及費用類共7個類別,在效力層級上劃分為基本業務規則、實施細則(辦法)、業務指引、業務通知4個層級。
建立規則清理評估長效機制、定期開展規則清理評估是上交所推進業務規則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之一。為方便市場參與者準確了解和適用,上交所逐年對現行有效的具有普遍約束力和持續性效力的業務規則進行全面清理,評估和監督檢查業務規則制定和執行的情況,提升業務規則的實施效果。截至目前,已完成6次定期清理,廢止業務規則共217件。
在2012年度的清理工作中,上交所還首次對未納入業務規則范疇的其他規范性文件進行集中清理,共梳理出業務指南與流程類規范性文件95件,分為公司監管、交易管理、會員管理、債券業務、基金與衍生品業務以及市場監管共6個類別,在上交所網站“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予以公開。
上交所表示,對業務規則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進行及時、全面清理,是在資本市場強調公開化、規范化、法治化的大背景下開展的。近年來,隨著資本市場的迅速發展以及基礎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上交所及時制定、修改業務規則,注重將規范市場運行、促進市場發展、推動市場創新、保護投資者權益作為基本原則和方向,大膽探索、開拓創新,形成了與市場發展基本適應的規則體系。另一方面,按照監管透明化、法治化的要求,上交所加強了業務規則制定過程的公開化,在制定和修改對市場發展、創新、監管有重大影響的業務規則時,注重通過公開征求意見、召開座談會、發放問卷調查等方式,充分聽取市場的意見與建議。同時,注重加強監管標準和經驗做法的公開化,及時將監管實踐中相對穩定的經驗做法予以總結提煉、向市場公布。(周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