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2 09:28:00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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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起實施至今近5周年,國際食品包裝協會昨天發布調查報告顯示,限塑令雖見成效,但污染仍然嚴重;調查發現,北京超市銷售的購物塑料袋厚度多數不合格,農貿市場及小商品城問題嚴重。
成效
5年減少塑料消耗100萬噸
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質檢總局等多部門,前不久聯合發布《關于深化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實施工作的通知》稱,自2008年“限塑令”實施以來,全國主要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使用量累計減少670億個,累計減少塑料消耗100萬噸,相當于節約石油600萬噸。
不過,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對此表示,公開數字顯示,我國每年生產塑料袋需消耗塑料200萬噸,從2008年“限塑令”實施至今,5年間要消耗1000萬噸,雖然通過限塑5年內減少消耗塑料100萬噸,但減少量僅是消耗量的10%,而消耗的90%塑料大部分并未得到回收利用,而是與生活垃圾混合處理,污染問題仍然嚴重。此外,全國的限塑執行情況是“冰火兩重天”,大型商場、超市普遍執行良好,但農貿市場和街邊攤是限塑“盲區”,塑料袋帶來的環境和資源問題還是難題。
現狀
塑料袋厚度多數不合格
按相關規定,塑料購物袋上應明確標示生產廠家名稱、標準編號、規格、公稱承重及材質等信息。調查選取了北京多家大型超市有償提供的塑料購物袋,標識齊全,但檢測后則發現,厚度存在嚴重問題。
調查顯示,物美大賣場海淀店、城鄉倉儲大超市、華普超市萬壽路店、京客隆青塔店等超市的塑料購物袋厚度均不符合規定(低于0.025mm,見表)。
此外,根據有關規定,零售場所用于盛裝食品的連卷袋沒有提攜功能且應該標注“QS”標識和“食品用”字樣。然而調查發現,沃爾瑪(世紀城店)等一些大型賣場的連卷袋表面和卷心內均無任何信息。
農貿市場九成以上違規
調查發現,包括新發地、東郊批發市場、四道口水產市場、岳各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等在內的10家農貿市場的塑料購物袋中,近四成標識不全,小商品城的塑料購物袋七成標識不全。而在厚度上,十大批發市場的14個樣品中,僅清河鎮農副產品市場“規格為380×(250+55+55)×0.025”的塑料購物袋厚度合格,其余13種樣品的厚度均低于0.025mm,即農貿市場的塑料購物袋九成以上為超薄塑料購物袋。
另外,金五星百貨批發城、天意小商品批發市場、天作尾貨淘寶城3個小商品城的10種塑料袋厚度均不合格,全為超薄塑料購物袋。
揭秘
商戶和企業從中獲利多
據介紹,《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只規定了塑料購物袋的價格下限(即“商品零售場所不得低于經營成本銷售塑料購物袋”),但并未規定價格上限。調查發現,塑料袋成本與售價的價格區間讓一些商戶和企業從中獲利。
調查發現,一個合格的中號塑料購物袋進價0.15元左右,但超市提供給消費者則要收取0.2元-0.4元不等,其中的差額被超市收入囊中,這其中也包括厚度不合格的產品。
另外,調查發現,農貿市場、小商品城的商戶以及街邊商販,仍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為降低成本他們便選擇價格便宜、來源不明、沒有標識的超薄塑料購物袋,讓一些違法生產超薄塑料袋的黑作坊賺足了腰包。
(胡笑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