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8 09:14:00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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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證監會正式批準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中金所)開展國債期貨業務。證監會發言人說,國債期貨的各項準備工作還需要2個月左右的時間。但是接近中金所的人士告訴《第一財經日報》,按照中金所目前的工作進展,國債期貨有望在8月中旬落地。
國債期貨的出現,將為參與國債交易的金融機構提供避險工具,進而完善市場化的利率形成機制,為國債以及其他金融工具的定價提供參考。截至2013年3月底,我國記賬式國債余額已經達到7萬億元,是1995年國債期貨試點時期可流通國債存量的70倍,也遠遠超過美國等絕大多數國家推出國債期貨時的國債市場規模。
與股指期貨相比,國債期貨的參與者更小眾,主要是專業的機構投資者。在國債期貨推出之前,這些機構投資者已經可以利用銀行間市場的一些場外衍生品種(包括債券遠期、利率互換和遠期利率協議等)對沖現貨頭寸風險。但場外衍生品不透明、交易不活躍,這些缺點將得到國債期貨的有益補充。
作為債券投資和交易的主力,商業銀行的參與對于國債期貨而言不可或缺。證監會相關人士表示,證監會在向國務院報送國債期貨方案期間,已經與國務院其他部委做了充分溝通。下一步將抓緊時間為商業銀行參與國債期貨完善各項制度作準備。
當前的市場環境、制度環境與“327”事件期間相比,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推出國債期貨的系統性風險大大降低。另外,中金所在合約設計方面也充分吸取了成熟市場的經驗,杜絕了人為操縱的可能性。目前這一合約的標的已經確定是五年期國債“名義標準券”,但還有待證監會進一步批準。
“327”事件中的國債期貨標的是1992年發行、1995年6月到期的3年期國債,是一種具體的券。這種制度安排存在重大的缺陷——用于交割的現券是有限的,容易被逼倉進而實現價格操縱。當前的國債期貨合約標的是實際上不存在的“名義標準券”,除了5年期國債之外,剩余期限4到7年的一籃子國債都可以參與交割。這就解決了交割券源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