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4 09:31:00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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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大甚至虛假宣傳等違規問題仿佛成為困擾保險行業的一個頑疾。
新年伊始,重慶保監局1月9日在其官方網站一次性披露出了20張《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新華人壽、人保財險、平安人壽等大型保險公司領到了罰單,中新大東方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及其員工更是一次性接到了7張罰單。
“虛假、欺騙現象在保險行業層出不窮。”西南財經大學財稅學院周雪飛副教授昨日(1月13日)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有些保險公司屢教不改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違規成本太低。
多家知名公司被罰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1月9日重慶保監局披露出的違規的問題中,夸大保險責任和保險產品收益的行為較為突出。
2009年9月,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以下簡稱“新華人壽重慶分公司”)向投保人吳某銷售了一份“榮享人生養老年金保險”(保單號883946457932)。2012年3月,吳某認為新華人壽重慶分公司工作人員在銷售該份保單時存在夸大產品收益的行為,要求全額退保。5月16日,新華人壽重慶分公司安排工作人員趙某與吳某協商處理。吳某要求趙某對保險責任及產品收益作出說明。5月31日,趙某為吳某作產品收益演示時有夸大保險產品收益的行為:一是宣傳每年按保額的6%給付關愛年金,而保險條款規定為“按首次交納的基本責任的保險費的6%給付關愛年金”,首次交納的基本責任的保險費比保額少得多。二是宣傳每年有固定的分紅收益,而保險條款規定為分紅是不確定的。
重慶保監局認為,上述行為屬于欺騙投保人的行為,違反《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鑒于新華人壽重慶分公司及時為投保人全額退保等情節,重慶保監局決定對新華人壽重慶分公司罰款6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人保財險此次也領到了四張罰單。
另外,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的一名員工也因在從事保險銷售工作期間,擅自印制虛假宣傳資料并在銷售保險產品時使用該虛假宣傳資料,而受到處罰。平安人壽的上述員工被重慶保監局警告并罰款1.5萬元。
中新大東方人壽重慶分公司更是因虛假列支傭金、招待費,編造了投保資料中的被保險人名單等問題一次接到了7張罰單。
周雪飛稱,夸大甚至是虛假宣傳,在全國各地都是屢見不鮮。
頑疾難愈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近兩年來重慶保監局開出的罰單也發現,有些知名大型保險公司屢屢上榜,夸大甚至虛假宣傳等違規問題仿佛成為了保險行業的一個難以徹底治愈的頑疾。
去年,11月16日和,12月19日,重慶保監局相繼公布了29張罰單,其中人保財險領到了11張,平安產險領到了7張,陽光人壽和陽光產險亦是“中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了重慶保監局此次開出的罰單發現,因編制虛假投保資料、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虛假列支傭金及招待費等違規行為中新大東方人壽重慶分公司被罰42.5萬元,是此次披露出來的最大的一張罰單。上述一家保險公司員工因違規,領到的罰單則為3000元。
“違規——被查處——再違規——再被查處”為何成為了保險行業的一個怪圈?
“保險行業的無序化競爭導致一些公司不惜鋌而走險。”周雪飛稱,再就是從業人員和相關公司抱有“投機僥幸心理”, 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
周雪飛稱,保險公司及其業務人員之所以屢屢違規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違法成本”太低。
“處罰只是一個方面,關鍵是要規范保險代理。”周雪飛稱,制度建設、行業監管、法制宣傳與風險防范等“多管齊下”才是可行之策。(劉林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