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9 10:02:00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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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公布了《農業保險條例》,該條例將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該條例的頒布不但為農業保險的發展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還將進一步分散和轉移農業風險,切實保護農民利益。據介紹,該條例解決了此前《農業法》和《保險法》未涉及的農業保險領域存在的法律空白,對農業保險在政府職責、經辦主體、組織推動方式、經費籌集渠道等方面都有了明確規定。
條例還指出,對符合規定的農業保險由財政部門給予保險費補貼,并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鼓勵地方政府采取由地方財政給予保險費補貼、建立地方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等措施。為了防范農業保險經營風險,切實將財政給予的保險費補貼落到實處,條例明確禁止以虛構或者虛增保險標的、虛假理賠、虛列費用等任何方式騙取財政給予的保險費補貼,并對違反條例規定行為的法律責任做了規定。
保監會相關人士對此表示,農業保險是國家一項重要的支農惠農和富農政策,我國的農業保險發展勢頭良好,從事農業保險的公司從6家增加到了目前的22家,承保區域從6個試點省擴展到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今后保監會仍將持續推進農業保險,不斷促進農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