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8 08:54:00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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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釋出臺后,市場流傳一個說法:丈母娘推高樓市,因為丈母娘擔心女兒手中沒房,所以要求女婿先買房。記者身邊不少人也的確是因這個原因而入市,不過大部分都是男家出首期,男女一起供樓,“公一份婆一份”,也不一定是男方全出錢。因為迫于女方壓力而買房,過去黃金10年收獲的是幾倍的升值,大概不少人也要說一句“感謝丈母娘督促之恩”。不過,這幾年樓價飆升,一些人為應付女方的要求,居然以買假房產證來糊弄丈母娘或妻子,最終在交登中心驗證時被“抓現行”。到底,鋌而走險買假證,說明買家什么心態呢?
最近,一起“高富帥”買假證的故事挺讓人唏噓。1982年出生的莊某是廣州黃埔區人,身高1.84米,他大學畢業后經過幾年拼搏,成為廣州一家金融投資公司的董事長助理,月薪三四萬元,公司為他配備了寶馬座駕。2012年7月5日,莊某在珠江新城金穗路租了一套170平方米的豪宅,月租14000元。在人前,他也算是“高富帥”了。莊某的女友小倩(化名)在銀行工作,兩人戀愛多年計劃著結婚。然而去年9月他拜見家長時,準丈母娘卻提出“要結婚就得有車有房”,這讓存款不足以付首期房款的莊某犯了難。為此,他先是撒謊稱,所租的豪宅是自己的媽媽“贈予”他的,但準丈母娘卻較了真,一定要看到房產證才放心。同年11月上旬,莊某通過網上找到一個“代辦證件”的人,并花了約1萬元,搞了一張該豪宅的假房產證。沒想到,準丈母娘又提出要核實房產證的真偽。無奈之下,同年12月17日,莊某陪著準丈母娘到廣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工作人員發現房產證系偽造的,該豪宅的真正主人是一名楊姓女子。工作人員當即報警,莊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一個月薪三四萬元的人買不起房屋嗎?這個似乎不是一個問題。以花都樓價“8字頭”來算,100平方米只需80萬元,首付三成24萬元,“高富帥”除正常開支后存錢兩年已夠交首付,每天有車出入廣州,除了花在路上的時間多一些外,“高富帥”買不起房屋實在是令人發笑。當然,“高富帥”犯案的起點來自于第一個謊言,租來的房屋硬要說是自有的,結果為了掩蓋這個謊言步步滑向深淵。
說實在,大部分丈母娘并非掉進錢眼里,女婿能掙錢買豪宅當然非常好,但最重要的一點是男方對女兒好,兩個人齊心協力維護小家庭。珠江新城等豪宅無疑可以給婚姻加籌碼,臉上貼金,但一棟房子并非決定婚姻幸福。
(李鳳荷 周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