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22 09:13:00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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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上海分行恐怕萬萬沒想到,花了將近4億元認購天信沐雪巴菲特一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優先級后,這款產品不久就陷入投資顧問涉嫌詐騙糾紛,并在3月初被迫提前終止。
“這件事的教訓是,銀行理財資金通過認購信托、券商資管計劃的結構化產品時,關鍵在于篩選值得信任的投顧。”3月21日,熟悉該產品的某信托公司證券業務部負責人向記者分析。
多位銀行、信托的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自2012年以來,眾多銀行開始將龐大理財資金池中的部分資金,外包給信托或券商資管等機構進行投資管理,銀行從中穩賺收益率差價。“這種模式已經是常規、標準化業務。”上述人士向記者表示,銀行基本要賺2個百分點左右的差價。
上海某大行財富管理部人士則向記者表示,理財資金外包模式的風險隱藏在兩個方面,一是對投資顧問的選擇;二是產品結構設計是否有足夠安全墊。
利益鏈條追蹤
近日,南京銀行發行創富7號普通型產品,期限為1年,資金投向江蘇國際信托設立的“江蘇信托金鑫系列債券投資單一資金信托(五期)”,理財產品的預期年化收益率為5%。
“其實就是把理財資金的投資管理外包給信托。”某城商行的債券交易員向記者表示,有的理財資金還外包給券商資管,年化收益率也能達6%以上。
多位業內人士透露,這種合作模式是,以信托為例,銀行從理財資金池中拿出部分理財資金,信托直接與銀行的理財資金對接,然后信托再挑選合適銀行事先設定投資比例、品種范圍等要求的債券、股票私募產品,供理財資金認購。
記者注意到,此前四川信托、長安信托等發行的債券投資類信托計劃中,優先級部分都是由銀行理財資金認購。前華夏基金固定收益總監楊愛斌創立的北京鵬揚投資,其業務模式主要是擔任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顧問。在其發行的第4期債券私募基金中,就由銀行資金購買優先級信托單位,優先與劣后的比例不超過5:1。
上述證券信托業務部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對銀行來說,選擇這種合作模式最根本的考慮是可以從中賺取不小的差價。該人士透露,某股份制銀行發行的一款隨時可申購或贖回的理財產品,支付給投資者的年化收益率在2%左右,但是銀行跟信托要求的收益率則在7%-8%,中間的差價由銀行拿走。
因此,對于管理水平高的銀行,可以將理財產品設計得期限更短、收益更低,滾動發行募集資金,再將資金外包給信托等機構賺取差價。
即使理財產品發行能力較低的銀行,也可通過設計期限更長,支付更高的成本給投資者募集資金。比如1年期理財產品,銀行支付投資者的收益在5%左右,而外包給信托后可以獲得7%-8%收益,銀行仍有2%-3%的贏利。
整個鏈條中,信托等機構在支付給銀行收益率的基礎上,再加1-2個百分點,將資金投向各種結構化信托中的優先級部分。
上述債券交易員表示,除了賺取差價外,從投資風險的管理來看,銀行也愿意采用有第三方機構托底的模式,將期限不匹配的風險轉移出去。
投資顧問的好處也是顯而易見。“比如債券私募基金,它們的管理費較低,只有做大規模才能獲得更多收入。”上述大行財富管理部人士表示,另外,通過結構化設計,也可放大劣后級投資者的收益。
“即使未來按監管部門的要求整改銀行理財資金池,實現一個理財產品對應一個資產組合的轉變,對這種外包模式的影響也不會很大。”上述信托人士表示,機構只需合理匹配期限即可。
兩大風險隱患
多位業內人士認為,上述合作模式之下,主要的風險點在于投顧的選擇以及產品結構設計是否合理。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認購的天信沐雪巴菲特一號產品就是近期業內典型的風險案例。
在上述產品中,次級由深圳凱雷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深圳凱雷)認購,規模為2億元。產品投資顧問是江蘇沐雪,而江蘇沐雪又聘請湖北精九和廣東鴻遠作為自己的投資顧問。
“這款產品的投顧去年也找過我們談合作,但當時從側面了解到,之前和他們合作發結構化產品的另一家信托公司已經叫停雙方的全部合作,所以我們覺得投顧的實力可能存在問題,最后還是拒絕了它們。”上述信托人士表示。
他同時指出,該產品本質屬于傘形結構設計,其在信托層面的結構是安全的,但次級受益人是有限合伙結構,這便是風險隱患,容易產生糾紛。
工商資料顯示,廣東鴻遠還是深圳凱雷的普通合伙人(GP),湖北精九和另外6名自然人是深圳凱雷的有限合伙人(LP),其中湖北精九出資1億元,比例為10%。
記者了解到,銀行在外包理財資金時,對投資顧問的選擇并不熟悉,投顧的盡職調查基本由信托來完成。“對投顧風險隱患的判斷,一定要基于對方的人品,其余法律文本最終往往被證明沒有實際意義。”該人士強調。
另外,除了限制投資范圍外,銀行對這種模式的風險控制重點落在產品的結構設計方面,即通過壓力測試后,投資組合足以抵御市場波動風險。上述信托人士表示,譬如股票類產品的優先劣后比例控制在2:1,定向增發產品在3:1以內,債券類產品則9:1以內。
(劉振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