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6 09:23:00 來源:海峽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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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省公務員局、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獲悉,今年起省屬(含中直,下同)事業單位招考不再統一組織筆試,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自行組織。日前《關于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這一信息。但涉及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各個環節的要求不變。
可委托考試機構命題
據了解,在組織招考過程中,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落實招聘信息公開的要求,提出的招聘方案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應在福建人事人才網、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公共網、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網站等媒體發布,發布時間距考試時間應在15天以上,信息在上述網站上保持時間不少于10天。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事先將每次公開招聘的筆試、面試時間在福建人事人才網、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網站公布。
在組織實施公開招聘考試的具體工作時,招聘單位要嚴格執行《福建省人事考試通用規范》、《關于在人事考試工作中嚴格實行回避制度的通知》和《福建省人事考試保密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要求,按照程序,規范運作。招聘考試可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采取入闈方式命題,也可以委托具備資質的考試機構進行命題。
資格審查等各環節不變
據了解,此舉旨在落實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提高招聘工作效率,促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科學化。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的作用,對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全過程指導和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省公務員局作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綜合管理部門,今后將采取專項檢查、重點督查和通報等方式,查處和糾正違反招聘規程、暗箱操作、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等行為。對未按規定核準招聘方案、未按核準的招聘方案進行招聘或違規補充人員的,一律不予辦理人員聘用核準和工資基金入冊手續。
另外,組織招聘過程中,對涉及筆試、資格審查、面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各個環節的要求和原來沒有變化。(記者 繆星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