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19 09:0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網友評論0條 查看全文(共1頁)
4月18日,浙江杭州蕭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離婚案。男方是一名人民教師,因在相親網站上以虛假身份對多名女性騙財騙色觸犯刑法正在服刑,女方提出離婚請求。
韓某和李某(均化名)在外人看來是很般配的夫妻。兩人都是老師,工作穩定,有房有車,還有一個可愛的孩子,生活非常安逸。
去年4月的一天,李某接到公安機關的電話,說她丈夫韓某因涉嫌盜竊罪和詐騙罪被刑事拘留了。李某放下電話后猶如五雷轟頂,不知韓某到底做了些什么壞事。
后來經過多方打聽,李某才知道,自己的丈夫自2010年以來,在相親網站上謊稱是回國投資的新加坡籍華人,希望找一名女性試婚,并愿支付每月4萬元的試婚費,多名女性因此上當被騙財騙色。
經過法院審理查明,共有5名受害女性被韓某以這種方式騙至杭州與韓某發生性關系;然后韓某趁被害人不備之機秘密竊取其隨身攜帶的財物,或尋找機會騙取被害人財物,竊得財物價值共計10056元,騙得財物2萬元。
法院以盜竊罪、詐騙罪,兩罪并罰,判處韓某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以為他挺老實的,平時就看他比較愛上網,沒想到他在干這種丟人的事情!”李某說起丈夫的“丑事”都不愿啟齒。
韓某的背叛讓李某身心俱創,30多歲的她頭上一下子長出許多白發。李某認為,韓某的犯罪,導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具有完全的過錯,婚姻關系已經沒必要繼續下去了。她提出離婚,要求女兒歸自己撫養,韓某承擔一半的撫養費、教育費及醫療費等;房子一半產權、車子及部分家電歸自己;韓某賠償自己5萬元精神損害金;韓某承擔訴訟費。
韓某帶著手銬,從口袋里挖出翻出一個小本子,向法庭陳述:“我在監獄里,只有一個想法,不想離婚。我是做錯事,對不起老婆,但我悔過了。我的刑期不長,我出去以后一定會做一個好丈夫。”
韓某列出三條他不愿意離婚的理由:夫妻間還有感情,服刑期間李某多次前來探望,現在提出離婚是來自外來的壓力;女兒還小,單親家庭不利于女兒的成長;離婚不利于自己的服刑改造,李某是教師,是黨員,素質高,應該有覺悟幫助服刑人員。
法庭調查舉證質證階段,雙方就財產問題花費了較長時間。除了李某提出要求分割的房子、車子、家電外,韓某還提出自己盜竊詐騙刑事案件所花費的律師費9萬元、退贓和罰金2萬多元應該是夫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
最后發表意見時,李某表示就算單身一輩子也不愿意和韓某過日子了;韓某則仍然堅持出獄后能和老婆好好相處。
因雙方各持己見,無法調解,法庭決定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