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審計步入談判第二局 小紅籌納入監管破冰
據證監會 5月31日晚最新披露,最終提交IPO終止申請的企業合計268家。未來留給他們的分流道路,在此前監管層流露出來的意向中已經很明顯,一是流向新三板等場外市場 ,二是尋求境外上市之路。
眼下新三板已經正式開閘,對于境外上市而言,也新增了很多突破點。
事實上,早在去年底證監會就已修改了完善境內企業境外上市的相關規定,體現出了對境外融資上市的促進之意。
一位曾參與境外上市監管工作的人士指出,該項修訂最大亮點在于取消由中國的監管機構來制定境外上市門檻條件,“最大的好處是對于適合的中小公司到境外上市打開方便之門”。
此外,審批程序的監管也很重要。證監會新聞發言人5月31日指出,根據目前規定,企業赴境外上市境內外審核流程將同步進行。擬境外發行上市的公司收到證監會受理通知后,可向境外證券監管機構或交易所提交發行上市初步申請;并在收到證監會行政許可文件后,提交發行上市正式申請。
“現在基本上都是20天,在中國境內的審批時間可預期性明顯加強。”上述曾參與境外上市監管工作的人士指出。
但放松條件并不足夠,一直糾纏擬境外上市企業的是赴美等地上市遇到的跨境監管問題,以及赴港上市的紅籌架構監管問題。
前者在此前5月24日已獲突破,當晚,證監會和財政部宣布于今年5月7日與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察委員會(PCAOB)簽署執法合作備忘錄,正式開展中美會計審計跨境執法合作。
“這是一份很多人希望可以有效解決,中美關于審計中國赴美上市企業公司監管分歧的協議。”PCAOB常設咨詢組的成員DR.Gillis對記者指出,該組織是由具有審計或相關專業經驗的專家學者組成的智囊團。
其指出,對中國公司而言,目前美國IPO市場還有很多障礙,此前的跨境執法問題就是其中之一。這次協議中一起參與的SEC已拿到其想要的會計底稿文件,這會讓SEC撤銷之前對于會計事務所的起訴,也消除了中概股被剔除出美國市場的風險。
“長遠來看,中國公司絕大多數還是會在中國上市。但未來5-10年,美國的資本市場對發展迅速的高科技公司來講是最好的選擇”,目前協議僅僅是這份備忘錄允許PCAOB拿到底稿文件,仍不允許PCAOB現場核查。“PCAOB需要為可以現場檢查的資格做出努力,我覺得這在現在很難達成。”DR.Gillis指出。
在赴港上市方面,一位負責跨境上市業務的律師告訴記者,此前商務部 10號文下發后,企業需為紅籌架構的搭建付出很大精力,也一直希望能夠厘清這方面的問題,優化境外上市環境,但監管層一直沒有什么動作。
據其分析,各方博弈在于,內地監管層不愿與港方簽署相關協議,因為這些紅籌架構公司本身就是采取繞開監管的方式來搭建的。而此前業界一直建議,證監會聯合幾部委規范紅籌監管架構。
這一問題未來或有所突破,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上周五指出,境內企業境外間接上市涉及內容更為復雜,證監會將與商務部、外匯局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合作,共同完善有關監管措施;研究如何將“小紅籌”納入監管視野,以維護中國企業在國際資本市場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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