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松綁 11條新政力挺券商創新
在經歷野蠻生長、清理整頓和規范發展之后,證券行業終于在2012年進入創新發展新里程。
5月7日,在業界期盼已久的證券公司創新發展研討會上,監管層不僅明確了證券業下一個階段發展的路徑,而且將從11個方面出臺措施支持行業創新。
此次大會在監管機制松綁力度、創新政策涉及面寬度、創新政策推進力度等方面都超出行業預期。按照證監會主席郭樹清的思路,將逐步推進券商業務轉型、經營模式轉變,券商將被打造成“多元化金融服務商”。
去行政化改革加速
在證券公司創新發展研討會上,郭樹清特別強調,不能創新是中國經濟、金融最大的危險。
除了強調券商創新要服務于實體經濟發展,郭樹清在會議發言中透露的擴大開放、放松管制、減少審批則被解讀為釋放證券行業創新活力的重要信號。郭樹清稱,“(證監會)去行政化的改革正在加速。”
國信證券總裁胡繼之認為,今后證券行業發展可能體現出“三重三輕”,即重監管輕審批、重運作輕進入、重事后輕事前,“這將給證券公司的日常運營帶來重大變革?!?/p>
目前是證券行業有史以來運作最規范、財務最穩健、基礎最厚實的時期,在行業創新方面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2011年,證券行業總資產、凈資產、凈資本分別是2004年5倍、8倍和10倍。然而,當前也是證券公司面臨壓力和挑戰最大的時期之一。
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時至今日,中國證券行業仍然主要依賴傳統“通道”業務,盈利手段單一,“靠天吃飯”格局未改。而國外成熟券商的收入來源則呈多元化特征,以避免因個別業務萎縮而導致整體利潤的下滑。
截至2011年,國內券商經紀、投行、資管、自營及其他業務收入占比分別為57%、14%、1%、11%和17%,作為傳統通道的前兩項業務收入占比超過70%。
此外,證券公司產品設計能力較弱,創新活動時間較長、空間有限、動力不足。來自證監會機構部測算結果表明,只有個別券商位于創新前沿。自2004年至2011年,證券公司新增業務與產品在全行業占比不高,只有30%。
為支持行業創新發展,監管層擬定了“關于推進證券公司改革開放、創新發展的思路與措施”(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11條新政”),分別就提高證券公司理財類產品創新能力,加快新業務新產品創新進程,放寬業務范圍和投資方式限制、推動營業部組織創新、鼓勵證券公司發行上市和并購重組等11方面祭出新措施。
另據記者了解,包括《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管理規定》等在內的多項支持行業創新發展的辦法都已擬定,并開始在業內征求意見。
透過11條新政背后,監管層鼓勵證券行業創新的深意在于延伸傳統業務,加速開辟新業務領域,使經紀業務、投行業務、資產管理業務、自營業務的業務邊界向大經紀、大投行、全資產管理、多元投資交易擴展,最終實現證券公司從傳統單一的業務模式向全能綜合業務模式轉型。
有券商表示,在這一制度創新中,盈利模式轉變將是核心變化。其中,傳統的經紀業務將由通道式轉向財富管理模式,傳統投行業務也向綜合金融服務轉型。多數券商認為,未來的創新方向將圍繞經營模式和全面業務轉型展開。
以券商創新重點的資管業務為例,11條新政將逐步破除證券公司向“財富管理商”方向轉型的制度性障礙。
此前,券商理財類產品的投資范圍僅限于股票、債券、銀行間市場三大塊,上海證券總經理助理鄭偉剛告訴記者:“與銀行、信托產品相比根本沒有競爭力,結果規模越做越小。”
鄭偉剛非常認同郭樹清的觀點:嚴格區分公募與私募,實施分類監管。產品的投資范圍,面向大眾的要嚴格控制,面向小眾的可以適度放寬,“風險由券商自己承擔?!?/p>
此外,在11條新政征求意見稿中提到,要提高證券公司理財類產品創新能力,擬擴大投資范圍、允許產品分級、降低投資門檻、減少相關限制。同時,加快新產品新業務創新進程,已報請國務院取消集合計劃審批項目,審批取消后改為備案制,過渡期內集合計劃審批擬采取簡易程序。
事實上,部分上市券商多元化的業務格局已紀初步形成。宏源證券董事會辦公室主任徐亮告訴記者:宏源證券2011年開始實施以投資顧問業務為核心的金宏源服務體系,探索經紀業務從通道服務向投顧服務轉型。經過一年的運行,有效客戶數不斷上升,客戶資產總值與同期跌幅相比,跑贏大勢。截至2月底,宏源證券融資融券業務息費及對應傭金收入已經占到經紀業務收入的4.85%。
東興證券分析師王明德認為,新型營業部的建立、經紀業務的轉型、資產管理業務的松綁以及自營業務投資范圍的擴大等,都將擴大證券公司的盈利來源。
創新允許試錯
盡管行業整體短期難走出“靠天吃飯”的格局,但創新業務對于業績貢獻重要性凸顯。據統計,2011年,上市券商在受托客戶資管收入、衍生品投資收益、直投業務收益、融資融券利息收入四項業務收入分別占到營收總額的3.4%、5.1%、1.3%和2.1%。行業龍頭公司創新業務收入占比提升更為顯著。
然而記者了解到,對于證券公司來說,11項新政還稍嫌不足。監管部門也表態,除了11項新政之外,將進一步研究初步達成共識的討論,盡快推動后續政策的跟進與落實。
雖然券商經紀業務由傳統的通道業務向全面財富管理業務轉型早已成為行業共識,且多家券商經紀業務收入占比逐級下降,然而在目前環境下,券商開展真正意義上的全面財富管理業務還有待時日。
從客戶的視角看,目前投顧業務的接受程度及盈利模式面臨瓶頸,最主要的是投入產出比不匹配。對此,長城證券代表表示,下一步發展投顧業務,應分類管理,分類發展,優化調整分類評價體系,同時,引導投顧模式創新。
投行業務的轉型則涵蓋新股發行制度改革、并購重組業務、固定收益業務等。
中信證券總經理程博明表示,隨著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深入,新股行發將逐步從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證券公司必須順應這一市場化改革的方向,投行業務模式應從“重保薦輕承銷”向二者并重轉變。投行應該通過組織創新,著重提升銷售和研究兩方面能力。
在討論中,固定收益業務被視為投行業務中的“藍?!?。
程博明拋出一組數據闡述證券商與銀行相比的弱勢。與銀行間市場相比,交易所債券市場依然規模偏小,不足銀行間市場的4%;2011年,證券公司在債券市場承銷規模僅為銀行的三分之一;證券公司托管債券,僅為銀行的1%。以中信證券為例,“過去6年,與債券相關的業務收入偏少,不足10%?!?/p>
此外,券商對于規模較大的并購重組業務的參與程度不深,業務主要集中在重大資產重組這一通道業務上,國內投行在搜尋并購機會、方案設計、估值定價、撮合交易等方面的競爭力有待提高。因此,券商希望監管層適當放寬并購審核標準,允許證券公司在并購過程中開展買方業務,提高證券公司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副主任歐陽澤華透露,目前證監會正在著手從以下方面促進并購重組市場的發展:正在著手增加審核的窗口,從過去的一個增加到四五個,并考慮在上半年將審核的過程公開化。與此同時,證監會正同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進行協調,降低包括并購重組在內的整個資本市場的交易稅費問題。
不過,創新就意味著風險,在證券行業的創新發展不可能一帆風順。對此,郭樹清表示:“創新肯定會出錯,需要各方面的理解和包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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