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專家:保障房體系存4大問題 應取消限價房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中國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多種概念和形態,后兩者存在概念模糊、邊界不清引發的管理難題,特別是經濟適用房和所謂限價商品房在實際運營中反映出的分配不公、設租尋租等問題,已經廣受詬病。
據新華社北京11月21日電 在日前舉行的2012年(第二屆)保障性住房發展高峰論壇上,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主題演講中指出,目前中國保障房體系建設存在保障性住房房源籌集方式單一等四大問題。
賈康說,目前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籌集方式偏于單一,主要由政府主導自建各形態保障性住房,財政支出壓力大,加重了政府債務負擔。據財政部科研所的計算,目前中國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財政支出占GDP的比重、占總財政支出的比重,均高于發達國家,也高于發展中國家。同時,保障房供給中還包括“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等概念模糊、極易產生扭曲和設租尋租行為的品種,會增加公共資源誤配置的發生率。
此外,賈康指出,目前,中國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采取中央定規模、然后層層向下分解的模式,這種模式沒有充分考慮地區間經濟發展差距,以及對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差異。其結果是,最需要保障性住房的一些城市建設規模和可供房源不足,而不太需要保障性住房的城市有過量配置。而且,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標準由國家統一規定,沒有充分考慮不同地區人們的居住習慣和居住要求,搞“一刀切”,也導致有些地方,特別是縣級城市,保障性住房適應性不足和閑置。
在廣受關注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問題上,賈康認為,目前中國對于保障性住房保障對象的確定,多采用收入標準和住房面積標準。但目前中國尚未形成完整的國民收入統計和住房統計系統,往往不能為確定保障對象提供數據支撐。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出現了各類鬧劇和亂象:申請對象謊報瞞報收入和住房面積以騙取保障資格,相關管理部門和形形色色的中間人設租尋租,開著寶馬車住經濟適用房,保障性住房成了特權部門家屬小區。
賈康還提到了“居住隔離”現象:一是部分保障性住房位置偏僻,周邊就業機會少,居住者遠離工作地和服務區且交通不便;二是部分保障性住房小區功能配套不完備,缺少教育、醫療、體育、商業、文化活動等配套設施,生活不方便。
“‘居住隔離’影響入住保障房的中低收入群體滿意度、幸福感和發展機會,還容易導致保障性住房小區貧民窟化、社會治安混亂等多方面問題。”賈康說。
對于目前中國保障房體系建設中存在的上述一系列問題,賈康建議,首先要強調將公租房作為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形態,發展公租房和廉租房,壓縮經濟適用房并只允許“有限產權”形式,取消限價商品房。
賈康認為,中國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商品房等多種概念和形態,后兩者存在概念模糊、邊界不清引發的管理難題,特別是經濟適用房和所謂限價商品房在實際運營中反映出的分配不公、設租尋租等問題,已經廣受詬病。
賈康表示,目前中國城鎮化進程仍將快速推進,在此趨勢和背景下,保障性住房規劃與建設應該與城市、城鎮發展規劃結合。保障性住房規劃中應結合不同地區、不同住房已有格局和其他相關要素,作有針對性的“頂層規劃”的動態優化,新城鎮建設更要作必要的前瞻性考慮和設計,使之成為未來全局優化的有機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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