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產品審核取消通道制 向注冊制邁進
由基金公司自行決定上報數量和類型,鼓勵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基金退出機制。
昨日,證監會發布實施《關于深化基金審核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及其配套措施,全面改革基金產品審核制度。
據證券時報報道,證監會基金監管部負責人表示,本次改革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總體思路是轉變審核觀念,取消基金產品通道制;簡化審核程序,縮短審核期限;實施網上申報和審批,強化市場主體責任。
基金產品審核通道制在本次改革中被取消,基金公司可根據市場需求自行決定上報數量和類型。基金產品審核期限將會縮短。據介紹,常規產品按照簡易程序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實行簡易程序審核的常規產品包括普通股票型(混合型)、債券型、指數型、貨幣基金、發起式基金、常規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產品及單市場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對于分級基金、理財基金、跨市場(境)ETF以及其他有特殊安排的基金產品,考慮到產品尚不成熟或運作機制復雜,暫不實行簡易程序?;甬a品將實行網上申報與審核。作為改革配套措施,監管部門將發布適用于各類常規產品的基金合同填報指引。同時,推出網上電子化申報和審核系統,通過電子化提高審核效率。
監管部門還鼓勵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基金的退出機制。隨著產品審核市場化改革的推進,未來將不可避免地出現一些規模較小的“迷你基金”,對此,監管部門鼓勵基金管理公司根據產品特點和管理成本在基金合同中約定自動終止清盤或合并條款。此外,監管部門還推動各方歸位盡責,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該負責人表示,在公募基金領域,證監會將不斷拓寬基金公司業務范圍,松綁投資運作限制,優化公司治理,提高公募基金行業的整體競爭力。無論機構準入還是產品創新,都將盡量降低門檻、弱化審批,更多地關注對程序和行為的檢查,更加注重風控合規,從以審批帶動監管的模式逐步轉變為以檢查帶動監管的模式。
這位負責人還透露,本次改革是基金產品審核由審核制向注冊制轉變的過渡性安排。目前將爭取盡快審核已申報產品,自明年1月1日起產品審核將“新老劃斷”。關于創新基金產品論證,將從由監管機構論證改為由中國基金業協會組織評審論證,對通過論證的創新產品可以給予一定保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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