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達標污水依然污染環境怪象:排污標準過低
水殤·下篇
河北邢臺市邊村位于石家莊市“排污溝”洨河邊。村民卜憲存指著遠處的農田說,去年秋天種了5畝玉米,玉米秀穗的時候,用河水澆了一次,結果玉米只長了膝蓋高,玉米棒芯都變黑了,沒結一粒米。
《經濟參考報》在洨河邊上看到,河水顏色較深,散發著刺鼻異味,不少地方泛著白色泡沫。但石家莊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卻表示,排入洨河的水都是經過污水廠處理過的達標的水,從近年來的監測數據看,水質總體呈現不斷改善的趨勢。
一邊是環保部門宣稱“污水達標”,一邊是民眾意見很大憂慮很重,冰火兩重天的差距根源何在?環保專家認為,現行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未能和環境需求無縫對接,污水雖達標,卻對環境仍會造成污染,是重要原因之一,應當盡快推動排污標準與環境需求無縫對接。
尷尬:水質達標群眾不買賬
環保人士認為,污水排放標準與地表水標準不接軌,是造成環保部門宣稱水質達標、百姓卻認為污染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國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的一些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遠遠高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造成了達標的污水依然污染環境的尷尬局面。
以作為一類污染物的重金屬鉛為例,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地表水含鉛量高于0.1mg/L則為劣五類水,就已經基本喪失水體功能,但涉鉛企業排污含鉛標準卻定在1mg/L,兩者差距極大。在長期缺水的地區,企業所排污水已經成為一些河流溝渠的主要補給水源,環境稀釋能力幾乎完全喪失,被嚴重污染的水體隨后又將重金屬污染傳遞給土壤、農作物,造成更大范圍內的污染。
記者在多地采訪了解到,雖然經過處理的污水達標排放,但生活在排污河流周邊的群眾仍然有很大的意見。
此外,公眾對水質是否達標的評價除了抽象的指標外,主要是氣味和顏色,而當前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執行的效果在很多地區與群眾“藍天碧水”的期待仍有差距,一些河流污水的氣味和顏色未能有效處理,更讓他們誤認為污染治理收效不佳。
近日,《經濟參考報》記者沿著洨河來到石家莊趙縣屈西章村。村民趙京新告訴記者,洨河的水澆了可以省化肥,到了六七月份河水味道很大,如今村里也不敢用了,都換成了機井灌溉,因為鄰村有澆死莊稼的。
中國人民大學環境學院院長馬中說,排污單位花很少的錢,就能把污水處理成達標水排放了。處理之后,排出去污水的污染物濃度要比地表水環境濃度高,也就是說達標排放的水依然是污水。長期以來,我們的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都是按照低標準排放。
怪象:達標污水依然污染環境
山東省環保廳廳長張波介紹說,不同行業的排放標準,在區域管理中,難以有效約束區域排污總量,從而導致雖然所有排污單位都完全達標,但水體的質量與地表水功能區劃的要求仍然相去甚遠。
《經濟參考報》記者在河北、山東、北京等地采訪了解到,部分行業排污依據本行業的排放標準,沒有行業標準的企業排污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在行業標準中,以《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為例,其對主要水污染物COD(化學需氧量)的排放限值為100毫克/升,這意味著只要企業將COD指標處理到100毫克/升就可以直接排入環境。
但百姓切身感受的環境卻是其生存環境之內的水體。這類水體主要是地表水,而評價地表水質量好壞的標準主要依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這一標準將地表水劃分為Ⅰ類-Ⅴ類,以其中的主要污染物之一COD為例,這個標準基本項目標準值中規定COD大于40毫克/升就為劣Ⅴ類水。這就會產生一個尷尬的局面:企業遵守標準排放的達標污水對地表水體仍然會產生影響。
河北石家莊市環保局副局長牛新國告訴記者,當地的企業污水排放主要依據《污水綜合排放標準》,這一標準對COD的限制標準分為三級,其中直接排入地表水環境的允許濃度最高標準為100毫克/升,經過污水處理廠處理的污水最高為60毫克/升,但當地幾乎沒有地表徑流,因此排入環境后仍是劣Ⅴ類水。
不僅是排污企業,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的污水標準也高于地表水的標準。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戴日成說,現行污水處理廠一級A標準中COD允許排放濃度最高標準為50毫克/升,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Ⅳ類水COD標準限值為30毫克/升。“本身是一個干凈的湖泊,如果按照這樣的標準去排放,就會導致河流和湖泊向Ⅴ類或劣Ⅴ類水體轉變。”
馬中認為,目前污水排放標準過低。目前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中的COD一級A標準是地表Ⅰ類水標準的3倍多,工業排放標準更是地表Ⅰ類水的幾十倍,甚至上百倍。2008年以來,我國提高了部分工業行業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但仍遠遠低于地表水的標準。達標排放的工業污水依然比城鎮污水污染物濃度高出幾倍。
專家認為,要加強企業污染源頭監管,制定更嚴格的工業企業廢水排放標準,使其排放限值與水環境質量標準相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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