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理財產品巧打時間差 實現收益最大化
很多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時往往不仔細閱讀銀行理財合同,只注重產品的預期收益率,而某些銀行理財客戶經理正是利用這一點誤導客戶。因此,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需看懂說明書,其中弄清楚產品說明書的幾個“時間”概念,可以巧打時間差,實現收益最大化。
一份完整的銀行理財合同,包括相關產品的《協議書》、風險揭示書、客戶權益須知和產品說明書,普通投資者閱讀起來比較吃力,難以完全理解相關產品的特性。因此,化繁就簡,投資者可以從五大關鍵詞了解銀行理財產品。
一看風險等級。理財產品種類繁多,面臨的風險各不相同,理財產品說明書中都會標明產品風險的高低。二看預期收益。預期收益通常以年化收益率的形式體現,但預期收益率只是一個估算,不是最終收益。三看提前終止權。理財產品說明書中,投資者要看關于提前終止權的規定,“誰”享有提前終止權。理財產品如果提前終止,意味著客戶要重新計算實際收益。四看相關費用。在說明書中,這些費用的收取和數額都有詳細的說明。例如有的理財產品規定,低于預期最高收益率,銀行則不收取理財管理費用。五看時間。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投資者除了費用成本外,還存在時間成本。
理財產品的時間段可分為募集期(發行起始日至發行終止日之間)、成立日(即起息日,指開始按約定計算理財產品收益的日期)、到期日(理財產品投資期結束或提前終止,進入資金清算的日期)、兌付日(按約定向客戶賬戶中返還理財本金和收益)。由于資金募集期和清算期不享有收益,通常情況下是不計利息或按活期存款利息計算的。如果投資者買入的時間較早,而該產品的募集期和清算期又比較長,那么實際收益率會被拉低不少。需要提醒投資者的是,到期日和兌付日通常不是同一天,理財產品計息結束是在到期日,投資者真正收回資金是在兌付日。到期日和兌付日之間的間隔越長,對投資者真實收益的影響就越大。
(俞 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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